为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凤庆县域内的大宗货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变化,2025年度凤庆县大宗物资货运源头单位为1户,即: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予以公示。
特此通告。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