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zrzyj33/2023-00006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3-10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
作者:财务室 浏览次数:7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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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县区)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授予我单位如下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的管理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起草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贯彻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凤庆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凤庆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凤庆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凤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45号)、《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19〕12号)及《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和13个自然资源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22〕16号),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内设9个行政股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地质勘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内设5个事业股室,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产开发事务中心,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凤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山自然资源所

3.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洛党自然资源所

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大寺自然资源所

5.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勐佑自然资源所

6.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营盘自然资源所

7.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郭大寨自然资源所

8.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三岔河自然资源所

9.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雪山自然资源所

10.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腰街自然资源所

11.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小湾自然资源所

12.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鲁史自然资源所

13.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诗礼自然资源所

1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新华自然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不断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划定成果启用后我县将根据划定成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落实“五项机制”,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行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挖掘后备资源,落实新的补充耕地项目。

3.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

继续落实好“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科学指导建设项目选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抓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一书、一会、一函”制度,着力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和审批效率。

4.全面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我县根据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相关要求,认真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强化用地保障,加大用地报批力度。

5.全面做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机制,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数据成果质量,完成数据汇交建库,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推进。

6.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组建县级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和驻县联乡技术指导站专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7.全面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

及时启动过期矿业权处置工作。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违法行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政监督。从严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落实地勘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我县探矿权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测绘安全生产监管,采取测绘单位自查与行业主管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测绘安全意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主动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障测绘作业人员生产财产安全。

8.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查处、被上级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和违建别墅整治情况。不断强化日常的动态巡查机制。在充分利用土地卫片监督检查、耕地卫片监督、年度地籍变更调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耕地用途严格进行监管外,不断加强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不断充实乡镇自然资源所人员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其中参公管理38名、财政补助29名、经费自理2名)。在职实有8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5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59.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于2022年预算下达4494.69万元项目资金,本年度预算未下达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0.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0.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59.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于2022年预算下达4494.69万元项目资金,本年度预算未下达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0.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5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5.75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项目支出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83.69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于2022年预算下达4494.69万元项目资金,本年度预算未下达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万元,主要反映对机关离退休人员退休补助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37.0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2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6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的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5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医疗的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4.43万元,主要反映干部职工大病医疗的支出;

“2200101 行政运行”支出814.7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200150 事业运行”支出272.7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103.74万元,主要反映干部职工住房改革支出的支出;

“2240601 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6.65万元,主要反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中,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未包含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20次,共计接待50-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地质灾害滑坡治理。

2.项目预期目标:完成年度汛前、汛中、汛后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全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按进度完成工程。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时效指标、数量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值均达100%。

(二)第三次全国调查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调查项目经费。

2.项目预期目标:按照国家、省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全面摸清城镇村庄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全面查清全市坝子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区)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均达100%。

(三)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

2.项目预期目标:用于凤庆县各乡镇汛期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保障受地灾威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社会效益达100%。

(四)不动产登记服务费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服务费

2.项目预期目标: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社会效益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干部职工工资总额增加,职工教育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4821.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74.29万元,固定资产142.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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