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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授予我单位如下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的管理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起草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贯彻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凤庆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凤庆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凤庆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凤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不断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划定成果启用后我县将根据划定成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落实“五项机制”,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行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挖掘后备资源,落实新的补充耕地项目。
3.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
继续落实好“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科学指导建设项目选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抓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一书、一会、一函”制度,着力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和审批效率。
4.全面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我县根据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相关要求,认真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强化用地保障,加大用地报批力度。
5.全面做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机制,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数据成果质量,完成数据汇交建库,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推进。
6.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组建县级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和驻县联乡技术指导站专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7.全面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
及时启动过期矿业权处置工作。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违法行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政监督。从严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落实地勘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我县探矿权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测绘安全生产监管,采取测绘单位自查与行业主管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测绘安全意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主动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障测绘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8.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查处、被上级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和违建别墅整治情况。不断强化日常的动态巡查机制。在充分利用土地卫片监督检查、耕地卫片监督、年度地籍变更调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耕地用途严格进行监管外,不断加强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不断充实乡镇自然资源所人员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45号)、《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19〕12号)及《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和13个自然资源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22〕16号),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内设9个行政股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地质勘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内设5个事业股室,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产开发事务中心,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凤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山自然资源所
3.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洛党自然资源所
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大寺自然资源所
5.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勐佑自然资源所
6.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营盘自然资源所
7.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郭大寨自然资源所
8.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三岔河自然资源所
9.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雪山自然资源所
10.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腰街自然资源所
11.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小湾自然资源所
12.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鲁史自然资源所
13.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诗礼自然资源所
1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新华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492205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22053.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386623.12元,下降1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86623.12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当年已兑付完成,而2022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2023年初进行拨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492205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2667.41元,占总支出的21.51%;项目支出50959385.87元,占总支出的78.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182437.1元,下降26.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41628.97元,下降14.36%,主要原因是乡镇岗位补贴工资、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等人员工资于2023年进行发放;项目支出减少20840808.13元,下降29.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当年已兑付完成,而2022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2023年初进行拨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62667.41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2341628.97元,下降14.36%,主要原因是乡镇岗位补贴工资、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等人员工资于2023年进行发放。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60365.2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2302.12元,占基本支出的6.46%。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支出10491.8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59385.87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20840808.13元,下降29.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当年已兑付完成,而2022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2023年初进行拨付。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823485.87元,包括项目贷款利息、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及土地收储资金;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0元,用于解决征地补偿工作的专项资金;2022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0000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8404400元,包括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卫片执法补助经费及项目种植管护专项资金;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136200元,用于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104300元,包括国土资源管理保障机制及项目资本金等;地质灾害防治5481000元,包括对地质灾害的防治与治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22053.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上年相比减少24182437.1元,下降27.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当年已兑付完成,而2022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2023年初进行拨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31800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支出为2019年额度结余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本年度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中进行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754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比上年同期减少276542.7元,下降23.69%,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10-12月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在下一年度进行缴纳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对死亡人员家庭的抚恤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84906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比上年同期增加35428.02元,增长4.17%,增加的原因是干部职工缴纳基数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3082348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2%。比上年同期减少23552383.13元,下降76.41%,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当年已兑付完成,而2022年度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资金于2023年初进行拨付。主要用于项目用地补偿、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入股股红、项目贷款利息等;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12664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4%。比上年同期减少3651068.29元,下降15.13%,减少的原因是乡镇岗位补贴工资、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等人员工资于2023年进行发放。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及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12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比上年同期增加231129元,增长20.78%,增加的原因是干部职工缴纳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4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比上年同期增加3062800元,增长52.42%,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拨付地质灾害防治及治理项目的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治理项目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67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6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93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9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67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验收项目比去年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75元,增长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60元,下降2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135元,增长377.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验收项目比去年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比增加。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土地整理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土地整理项目巡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2302.12元,减少2339463.45元,下降72.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村庄规划专管员补助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2595.12元;培训费4800元;公务接待费22935元;工会经费1416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40元;其他交通费545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48211204.13元,其中,流动资产146742878.12元,固定资产1428761.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564.9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5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22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2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2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也能较好完成部门决算的编制、送审、批复和公开工作。同时也认识到在编制决算过程中存在项目分类不够精细、功能科目分类不够准确等不足。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中,单位会将继续努力,科学合理编制预决算,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精细管理,完善不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