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000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5.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县城建成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对向城市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章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综合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二大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建引领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原则、守住底线,老实做人、踏实干事。把党建工作做到群众关心的热点上、放到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将抓党建工作与城市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使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2.加强占道行为的执法,加强占道施工、占道经营、违停占道、商户“门前三包”责任执法。
3.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加强排查餐饮商户油水分离器、油烟机安装问题,加强对在休息时间建筑施工工地产生噪声污染进行整治、处罚,加强执法区域内乱倾倒乱扔垃圾的居民、车辆教育和处罚,减少对附近居民及周围县容环境的影响。
4.加强户外广告执法,加强单位对商户门头、广告牌审批规范化,执法巡逻要及时发现不合规门头及广告牌并整改拆除,风貌规划统一。
5.加强对弃土车辆运输执法,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对施工工地的施工车辆、渣土运输车辆进城加强执法,让弃土不泼洒和带污泥的车身不溅射于干净的城区道路。
6.加强城区的规划检查执法,加强县城规划和建设风貌管理,严肃查处私搭乱建行为,加大城区规划检查“两违”处置力度,同时执法监督股把收集材料提供让相关部门进行违建建筑认定、限期拆除、罚款。
7.加强市政设施检查执法,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负责辖区内的井盖、人行道路板、下水道、车道护栏等,发现自然损坏和被他人破坏的公共基础设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护、且对破坏公共设施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8.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正确佩戴口罩执法;做好包保小区:茶厂家属区,包保酒店:格林精品酒店、景岸尚庭酒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9.抓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全体职工远离“黄赌毒”、“酒驾”问题;执法车辆驾驶安全;在执法过程中安全;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配合做好天然气安全检查。
10.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用纪律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保障;上班时间佩戴工作牌,不玩忽职守,贻误本职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执业的专业性,从而在工作、思想、意识、认知上提升;听从领导的决定和命令。
11.抓好“城管进两区”工作,凤庆县县城共有90个小区,已在每个小区粘贴含包保单位、社区负责人、物业负责人、小区委员会代表和执法中队队长信息公示栏,其中20个小区有物业管理。执法各中队负责执法区域内的小区,有物业的小区联合物业做好“城管进两区”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乱粘贴小广告,损坏绿化公共设施、违规占道施工、乱倾倒乱扔垃圾、乱停乱放、乱堆乱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行为,以及占道经营、餐饮油烟、施工噪音扰民等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小区居民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12.做好群众信访办理答复工作,接收到群众的信访件、电话,单位及时进行答复,不能拖延处理,以群众反馈问题为重。
13.执法要做到“三先一后”:查清缘由在先、宣讲法律法规在先、帮贫扶困在先、处罚在后。认真落实“721”工作法,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不在编制内的车辆为县住建局下划的电动巡逻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46,799.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6,799.4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1,050.51元,下降8.2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数含2021年结转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2023年无此项预算,所以2023年部门财务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46,799.49元,其中:本年收入 6,446,799.4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446,799.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1,050.51元,下降8.2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数含2021年结转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2023年无此项预算,所以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46,799.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46,799.49元,其中:基本支出6,246,799.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3,260.11元,增长221.41%,主要原因分析:市政管理人员(含集镇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2022年在项目支出列支,2023年在基本支出列支,所以2023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84,310.62元,下降96.07%,主要原因分析:市政管理人员(含集镇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2022年在项目支出列支,2023年在基本支出列支,所以2023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911.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765.9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185.8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88.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1,361,754.5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69,658.59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人员(含集镇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16,93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20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我县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巩固“美丽县城”建设、“两违”拆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保障重大项目推进、县城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2023年我局计划完成“两违”拆除2万平方米,同时配合13个乡镇做好建新拆旧工作,对全城破损的下水道井盖、水篦子、人行道护栏道市政公用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1,95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44.00元,下降1.46%。其中,办公费219,000.00元;差旅费3,500.00元;工会经费19,489.00元;培训费14,617.00元;福利费14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85,2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总人数较2022年减少1人,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740,162.60元,其中,流动资产346,718.80元,固定资产净值385,385.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8,058.2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651.93元,同比下降14.31%,主要由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使资产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