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5.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县城建成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对向城市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章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认真履责,全力抓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在整治活动中共查处违章占道经营7500余起,现场纠正违法行为3300余起,拆除滇红路、凤梧路、顺宁路、凤习路沿线、县城出入口等重点路段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260余块,清理沿街店铺杂乱招牌70余个、小广告1620起、乱涂乱画行为1280起,与沿街住户、店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800余份,查处违规向河道排放污水行为20余起、在河堤种菜行为30余处、拆除压占河堤违章建筑5处,取缔在城区河道、库塘非法钓鱼活动50余起,排查全城排污口362个,拆除沿街水龙头268个,责令临街餐馆整改污水乱排行为142起,督促爱国卫生网格化管理单位清除责任区小广告500余个,规范占道堆放建筑材料18起,规范沿街施工围挡16起,查处随意乱丢垃圾100余起,拆除临时搭建行为13起,清理裸露垃圾32处共80余吨,整治违章停车340余辆,规范人行道随意停车行为1500余次,查处渣土车辆抛撒泄漏行为31次,带泥上路21次,施工扬尘污染3次,拆除“两违”建筑2100余平方米、彩钢瓦大棚3600余平方米,收缴罚款50余万元,取缔县城周边打碑点、刻碑点10处,查处违规占道挖掘行为20余起,查处未按规定排放污水行为20余起,规范167户门店进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二是强化管理,全面推进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胆探索城市管理新方式,积极倡导“721”工作法,开展说理式、疏导式、文明式“三式”执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推行定路段、定岗、定人、定责、定目标“网格管理”,大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共配发85部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留㾗和可回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公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对市容秩序、违法建设等案件的调查取证、查处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以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进行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年累计开展学习培训6次,开展执法知识测试2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军事队列动作及体能训练;三是服务中心,积极保障重点工程施工。积极配合西南片区指挥部、县城北互通项目建设指挥部、东环路建设指挥部解决影响工程推进的违建拆除和安全保障施工工作,配合雪山镇人民政府完成公路沿线“两违”拆除工作,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周边环境的整治,积极为我县“鲁史特色小镇”和“滇红特色小镇”创建做好市容环境保障;四是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保包住宅小区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抽调32人全年参加大兴卡点和县客运站检查点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情况说明: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8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9.25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综合执法局政府装备经费、“两违”拆除经费、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经费收入减少20万元,“两违”拆除工作经费收入减少50万元,市政管理人员工资收入较上年减少145.62万元,各项保险收入增加6.37万元,收入综合减少209.2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2万元,占总支出的28.49%;项目支出454.79万元,占总支出的71.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26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各项保险支出增加6.36万元,市政管理人员保险及工资支出减少66.27万元,装备经费、“两违”拆除经费、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经费支出减少29.36万元,“两违”拆除工作经费支出减少50万元,综合支出减少139.2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0.13万元,下降69.3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用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我单位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430.06万元,2021年用专项项目支付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使公用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88万元,增长147.2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支付我单位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401.07万元,占比高,所以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凤财预发〔2021〕16号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367.21万元,凤财库发〔2021〕3号2020年额度结余-综合执法局市政协管员工资及保险33.86万元,凤财预发〔2021〕98号2021年执法及装备经费44.55万元,凤财库发〔2021〕3号2020年额度结余-综合执法局政府装备经费、“两违”拆除经费、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经费9.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26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各项保险支出增加6.35万元,市政管理人员保险及工资支出减少66.27万元,装备经费、“两违”拆除经费、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经费支出减少29.36万元,“两违”拆除工作经费支出减少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17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60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5%。主要用于2120101-行政运行513.77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41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17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支付2019年购买公车部分车款,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86万元,增长4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86万元,增长4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支付2019年购买公务用车车款,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最终使“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48万元,新购置车辆0辆。主要为支付机构改革时县住建局划拨购置车辆未付清部分尾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2.36万元,下降95.2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用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我单位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430.06万元,2021年用专项项目支付市政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2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9万元,固定资产78.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57万元,下降52.23%,主要原因为用银行存款支付部分办公生活开支,货币资金减少7.15万元;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本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51.82万元;审计调整账务处理,往来款减少77.86万元;购买档案软件,无形资产增加0.26万元。2021年度我单位无处置、报废报损及出租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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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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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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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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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4.91 |
45.29 |
78.44 |
65.25 |
13.19 |
1.1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