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xzzfj/2022-00002
发布机构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23
临沧市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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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000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城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城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4、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5、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县城建成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对向城市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章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5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文收发、运转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会务、活动组织,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印章管理及外宣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起草、执行,年度资金预、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日常业务办理及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日常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联系县信访部门,做好相关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及销毁工作;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案件受理、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行政事项审批。包括道路破挖、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拉运;负责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并监督执行;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六是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执法监督股。负责督查、督办案件完成情况;负责监督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全体干部职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综合执法一大队。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职能,负责对县城区违建,县城区内河道违规排污、倾倒垃圾、违规取土及门店以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执法二大队。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对影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破坏公共绿化设施、行道花草树木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破坏城区路灯等亮化设施、交通信号标识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市容市貌常管常新。今年来,我局以深入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5年行动计划”和“美丽县城”建设为导向,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实际,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重点对县城的主干道出入口、农贸市场、街心花园等地进行清理整治。一年来共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800余人次,清理店外摆摊设点852多个,流动商贩2380余次;组织人员对城区内所有夜间烧烤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处违规烧烤摊点46起;查处损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43起和损坏绿化树木行为15起,查获肇事车辆损坏城市道路隔离栏案件8起,查获肇事车辆损坏路灯灯杆、绿化带、绿化带防护栏、路沿石案件28起。清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废旧塑料制品收购点7个,清理沿街店铺杂乱招牌200余个,查处破坏市政设施行为18起。

  (二)控违拆违成果突出。2019年是我县治理违法建设持续发力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执行《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凤办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以“对违法违规建筑零容忍”的治理思路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一是结合我县“美丽县城”建设的开展,全面启动了县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完成全省卫片执法整治工作;二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县违法违规建筑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涉及“两违”建筑进行查处;三是结合全省“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对县城出入口及主要公路沿线周围的违法违规建筑及广告牌进行依法拆除;四是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完成了县城出入口、街心花园等公路沿线影响市容环境临时建筑的治理和拆除工作。全年,共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72份,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占市级下达2万平方米任务的115%,县级任务的101%;收缴罚款50万元。为全县“美丽县城”建设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户外广告设置品位得到提升。户外广告是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我局在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时,坚持要求业主做到“白天美化、夜晚亮化”,从源头上把控户外广告设置,不断提升沿街户外广告品位和档次,对影响视觉观瞻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淘汰。2019年,结合“美丽县城”建设,拆除了影响市容环境的大型户外广告牌15块,清理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非法小广告15000余条,覆盖喷涂电话号码1500余个,没收小广告宣传单4000余份,对屡教不改的做出了相应的依法处罚20起。通过治理,城市形象明显提升。

  (四)城区道路环境全面加强。今年,我局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开展了城区主街道、人行道、集贸市场、商业街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秩序整治,清理占道废弃物、乱堆放等违法行为86起,累计清理“僵尸车”10台;同时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城区洗修车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运管局、住建局对城区洗修车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改善明显。

  (五)渣土管理不断强化。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与文明用语,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推动渣土管理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二是强化严管重罚。采取定点值守和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抛撒滴漏、未密闭运输、偷倒建筑垃圾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渣土等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污染和扬尘事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下发工地整改通知书、告知书50余份,张贴宣传条幅40多幅。

  (六)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今年我局先后派出多名工作人员赴三岔河镇光华村、白木村,雪山镇安和村,营盘镇秀塘村,勐佑镇立达村,凤山镇东城社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帮扶人员把贫困户当亲戚,带着感情,带着真情,了解村情,听取民意,归纳问题、及时汇报,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所急盼的实际难题,认真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逐户填写《农民人均收入调查表》、《扶贫手册》、《精准扶贫明白卡》等立档建档资料,确保农户基本情况准确无误,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通过艰苦努力,所挂钩的村和农户顺利通过了省级和国家脱贫考评,与全县其他乡镇一道实现脱贫出列。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街道、社区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张贴《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500张,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份,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1个,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1.35万元。

  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8.21万元,上年结转31.3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8.21万元(本级财力116.93万元,专项收入441.2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8.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3万元,项目支出441.2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558.2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38.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55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4.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2万元,主要用于独子费支出。项目支出441.27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421.27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

  •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对下补助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列入县对下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中,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城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城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城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城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管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凤庆县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2.75万元,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5.4万元。

  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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