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xzzfj/2022-00006
发布机构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12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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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4、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5、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县城建成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对向城市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章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5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文收发、运转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会务、活动组织,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印章管理及外宣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起草、执行,年度资金预、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日常业务办理及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日常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联系县信访部门,做好相关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及销毁工作;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案件受理、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行政事项审批。包括道路破挖、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拉运;负责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并监督执行;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六是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执法监督股。负责督查、督办案件完成情况;负责监督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全体干部职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综合执法一大队。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职能,负责对县城区违建,县城区内河道违规排污、倾倒垃圾、违规取土及门店以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执法二大队。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对影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破坏公共绿化设施、行道花草树木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破坏城区路灯等亮化设施、交通信号标识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总揽全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纪委监委的依法监督下,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准则和规定,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22年工作规划》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份,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讲好党课,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好警示教育。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贯彻落实《关于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四是认真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及时整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能及时改正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2)统一思想、攻坚克难,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党支部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广大党员战斗在一线,三包到人。一是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疫情防控工作分责到人,做到层层落实。二是认真开展财富酒店医学留置看护工作。我局在接到负责留观酒店值班的第一时间,立即安排疫情值班人员进驻留观酒店24小时值守。在25天时间中累计接待留观134人;三是认真做好住宅小区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部署,在茶厂小区路口设置了临时执勤点,全天候对小区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排查,对非小区住户及车辆进行劝离。同时,每天对小区进行保洁和消毒;四是取缔流动摊点,劝离集中人群,关闭夜市、商铺。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局共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420个、活禽宰杀点14个,劝离街心花园、世纪广场、南边箐河等地闲散聚集人群1000多人次,暂停夜市摊点营业14个。同时,联合凤山镇对不涉及民生保障的沿街商铺进行劝诫,暂停其对外经营活动,以减少人员接触、流动,共关闭商铺240余间;五是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城南、城北设置2个入城卡点,对疫情防控期间入凤和返乡人员进行甄别管控。对从有感染风险地区入凤的人员及时送到指点的留观点。对临近县市的人员及时劝返,共计劝返外地牌照车辆290余辆,人员430余人次。

  (3)突出重点、认真履职,扎实做好巩固“美丽县城”建设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持续保持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加强对城区占道经营、跨门经营和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排污水等行为的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城区主要街道、县城出入口、农贸市场等区域的综合整治,为“美丽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是查处违章占道经营1700余起,发出各类整改通知300余份,现场纠正违法行为980余起,城区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加强城区渣土运输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运输渣土撒漏污染路面行为30余起,乱堆乱放施工材料行为40余起,现场劝导并责令清洗路面行为20余起,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10余起,行政处罚23起,收缴罚款3万余元;三是深入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拆除滇红路北段、凤梧路、顺宁路、凤习路沿线、县城出入口等重点路段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170余块,2200多平方米,清理沿街店铺杂乱招牌70余个;四是加强对沿街住户的规范管理,与沿街住户、店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500余份。五是对城区沿街店铺影响市容环境的水龙头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全城排污口362个,拆除沿街水龙头268个,责令临街餐馆整改污水乱排行为42起;六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清理裸露垃圾32处共80余吨;七是对全城小广告、乱涂乱写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小广告285起,乱涂乱画行为165起;八是取缔了接官亭烟草公司旁擅自占道经营的肉摊和菜摊,取缔福鑫超市停车场内不符合要求的集贸市场;九是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心农贸市场、时代广场农贸市场、龙泉农贸市场、茗都农贸市场集中进行规范整治;十是对城区沿街道路两旁的洗车、修车点进行规范,取缔各种擅自设置的铁架、木架71个,处罚38起,城区洗修点随意占道行为得到遏制;十一是对城区1200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查处,下发整改通知136份,拆除“两违”建筑2200余平方米、彩钢瓦大棚3000余平方米,收缴罚款70余万元;十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西南片区指挥部、县城北互通项目建设指挥部解决影响推进的违建拆除,配合雪山镇人民政府完成公路沿线“两违”拆除工作;十三是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周边环境的整治,积极为我县“鲁史特色小镇”和“滇红特色小镇”创建做好市容环境保障;十四是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取缔县城周边打碑点、刻碑点22处,拆除活人墓8座。

  (4)狠抓落实、提高效能,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体规范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户外广告牌体设置许可及监管程序,对户外广告牌体的设置、经营实行严格管理;引导户外广告内容健康、规范发布;对照美丽县城创建标准对滇红路、顺宁路等县城主街区不符合县城规划风格和城市容貌标准的门店牌匾进行规范,拆除各类不符合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门头标牌、广告牌218块,条幅64条,有效净化了市容环境。二是严格规范门店牌体设置,加强对临街商招店招的设计管理,确保店商招牌统一规范、美观大方。三是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由各中队对城区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进行排查摸底,列出明细表,就每处户外广告逐一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制定出整改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统一布局,从源头上把关,对照排查摸底理顺户外广告设置秩序,精准推进县城区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整治行动,促使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设置与城区整体环境和谐统一。四是对城区全面核查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以自查自纠、自清自改为主,对限期拆除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自行拆除。对城区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位置、数量、许可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更新统计,拆除未经规划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同时严格落实一店一招制,对各类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设置结构进行严审严查,对需要完善手续的户外广告,与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制作等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责任书345份,并进行登记建档,促进户外标识牌和广告牌健康有序发展。

  (5)全员参与、坚定信心,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坚决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东城社区开展帮扶活动,春节前参加东城社区“迎新春、送春联”活动,为东城社区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二是在职党员到东城社区开展城市管理及脱贫攻坚政策解读等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大清扫及清除小广告等活动,提高全民巩固美丽县城、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识和观念;三是驻村帮扶人员把贫困户当亲戚,带着感情,带着真情,了解村情,听取民意,归纳问题、及时汇报,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所急盼的实际难题,认真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逐户填写《农民人均收入调查表》、《扶贫手册》、《精准扶贫明白卡》等立档建档资料,确保农户基本情况准确无误,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6)统筹兼顾、精心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抓紧抓实第三阶段“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任务,加强对城区环境卫生、渣土运输处置、临时市场、户外广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等领域和场所的监管;打击在执法中暴力阻碍执法、威胁恐吓,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行为。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排查化解等治安防控手段,形成全县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开展城市管理、渣土运输处置、临时市场、户外广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等领域专项治理,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对抢建违建毫不手软,即查即拆。强化对城市管理、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监管,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行业领域主动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年内共办理相关部门移交的绿茗花园别墅区业主占用公共绿化带问题,绿茗花园张世清户违章加层建房问题,凤山社区梁光明户违法建设等问题线索3件。

  (7)依托党建、开拓创新,全力带动工会、妇联工作。2020年度,综合执法局工会妇女工作在县直属机关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按照上级工会和本公会女职工工作部署和要求,从健全机构、关注女职工思想、工作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着手,认真抓好不同时期的女职工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文件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月组织开展座谈、交流会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局妇女小组被评为“凤庆县三八红旗集体”和“凤庆县五一巾帼标兵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

  无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2.95万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同比增加64.74万元,增长11.6%,其主要原因:工资水平整体上调,使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2.9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95万元(本级财力622.95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64.74万元,增长11.6%,其主要原因:工资水平整体上调,使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2.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13万元,增长58.2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水平上调;项目支出43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分析:协管员人数减少,对应预算工资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622.95万元,其中:2120201项:行政运行支出568.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支出;21202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为项目经费;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0.3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6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6万元,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55.98万元(其中30101款:基本工资41.22万元;30102款:津贴补贴56.54万元;30103款:奖金24万元;301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2万元;301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9万元;301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30113款: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万元(其中30201款:办公费2万元;30211款:差旅费0.5万元;30216款:培训费1.3万元;30228款:工会经费1.73万元;30229款:福利费0.01万元;30231款: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4万元;30239款: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等支出。项目支出437.89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417.89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1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2021年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21年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2021年不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

  (二)绩效目标

  根据县委提出的要求,对城市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以提升思想作风和管理城市能力为主线,抓好素质城管的建设;以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管理创新为主线,抓好智慧城管的建设;以立法立规和制订标准为主线,抓好法制城管的建设;以市民需求、市民参与、市民互动为主线,抓好人文城管的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08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培训费1.3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9.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3万元,增长14.8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水平上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4.14万元,培训费增加0.5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68万元,差旅费增加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凤城综发〔2020〕9 号》关于请求将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 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经费列入 2021 年财政预算的请示

  三、项目实施单位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确保我县2021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巩固“美丽县城”建设、“两违”拆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保障重大项目推进、县城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需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城市管理智慧化平台建设前期费等经费2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县委提出的要求,对城市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以提升思想作风和管理城市能力为主线,抓好素质城管的建设;以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管理创新为主线,抓好智慧城管的建设;以立法立规和制订标准为主线,抓好法制城管的建设;以市民需求、市民参与、市民互动为主线,抓好人文城管的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转等办公费用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我局在具体执法中注意做到第一时间有回应,最短时间有效果,规定时间做到位,超出时间找原因。思想上形成重视,手段上予以落实,工作上得到成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好我局各项管理职能。

  八、项目实施成效

  我局始终坚持实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亲民执法、阳光执法、素质执法,做到学法有制度、执法有依据、处罚按程序、用法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凝心聚力、严格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附件: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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