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zjj22/2024-00003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1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住建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1000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 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 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承担城市建设责任;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 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承担 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 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承担住 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责任; 承担人民防空相关责任;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按照完善路网结构、补齐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特色的思路,启动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2019年,向上争取我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200万元;完成了凤梧路、汇通桥至奥园路段道路修复,完成投资约200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埋设5.3公里、雨水管网改造3.5公里,完成投资620万元;修复人行道小板约1.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48万元;开工建设城市公厕3座,改造1座,计划11月中旬新开工建设4座。滇红国际购物中心、滇红古镇三期、秀水庭院、碧源居、滇红国际三期、红茶城交易中心、滇红盛园、凤庆碧桂园以及永新片区旧区综合改造等一批房地产项目持续推进;前锋康养新区、老粮库片区开发、龙秋湖、水磨河治理、滇红公园三期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效开展;人防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1—10月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600万元,全面预计完成投资3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向上争取资金到位33337.39万元,超年初目标任务8337万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5.8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6.7个百分点,全年预计完成17.5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房地产从业人员1753人,比上年同期增8.2个百分点,劳动工资报酬6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8.01个百分点,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3亿元,增速为25%,建筑业产值3.05亿元,增速为38.59%。

  2、强化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不断加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四线”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提升人居环境强化用地管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县城停车泊位收费服务运营管理,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得到缓解;新安装路灯1197盏,巡察维护路灯灯头780个,更换时控开关16个,交流接触器8个,安装迁移电表10只,修复电缆119米,处理变压器故障5次,更换路灯灯臂维修盖40片,持续推进城市亮化工程,有效解决了主城区及背街巷道灯光“盲点”和“盲区”。强化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备案监管,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行“清洁施工”。完成砼、砂浆试件检测3000余组,钢筋力学性能试验4500多根(件),普通粘土砖及砼砖抗压强度检验75组;实体回弹法检测84次、钢筋接头抽样25次、后植筋拉拔17次;出具检测报告4000余份。进一步规范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1—10月,共计向习谦水泥厂组织运送生活垃圾约20190.49吨。年内共审查、审核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 个,准许预售商品房面积12.5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37万平方米664套,商铺1.85万平方米261间,车位1.35万平方米492个。

  3、坚持民生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一是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完成2018年度3400户建设任务并全部竣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17亿元。2019年700户棚改任务,已开工700户,开工率100%,基本建成206户,完成投资2.1亿元,年内预计建成380户,完成投资4.9亿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配租入住9933套,查处违规转租4起,处理违法违纪用房1起;完成销售1414套7.07万平方米,回收资金1.36亿元。三是扎实农村危旧房改造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及整改工作。派驻专家组进驻乡村,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督促乡镇做好整改落实。积极向上争取“四类重点对象”、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指标,目前已申报追加2019年指标任务(2018年提前实施)“四类重点对象指标任务”5707户,非四类重点对象指标任务10401户,到位补助资金约2.7亿元。

  4、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镇“四治三改一拆六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努力建设“发展美、生态美、风气美”的美丽凤庆,城乡人居环境取得新突破。目前,累计建成鲜花盛开的村庄14个、在建3个;累计建成鲜花盛开的街道15条,共计栽种茶花、桂花、紫薇花、三角梅、桂花、樱花、玉兰花等花卉苗木约19.71万株,栽种花圃、铺种草皮、播撒草籽等约12.78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约8146万元。在建鲜花盛开的村庄33个,完成投资3247.5万元。累计建成“海绵村庄”13个、增花34.25万平方米、增加绿地面积179.71万平方米、种植果树17.14万株、增水体景观8个1984万平方米;完成村容村貌、公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凤庆县城市垃圾转运设施项目等5个项目可研编制工作。

  5、聚焦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行业精准扶贫。根据县委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共指派18名驻村工作队员赴挂钩联系村和其他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派出农村危房认定及技术指导13名,扎实开展行业精准扶贫工作。拨付驻村工作队员经费7.5万元,帮助营盘镇秀塘村、腰街乡解决人居环境资金各5万元,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挂钩村在产业发展、道路建设、绿化亮化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6、安全生产运行平稳。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召开全县建筑行业、燃气公司、物业公司、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2019年受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登记工程项目有24项,查处未办理质监手续的较大工程共37项,其中:凤庆县县域内8项、乡镇29项,发出《工程停工通知书》21份、核发《工程复工通知书》7份,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安全检查5次,现场填写《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表》85份,现场进行实体验收。

  7、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结合住建行业工作特点,对照《凤庆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自检自查表》内容,重点在健康教育、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及生态绿地修复、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及普及率提高、社区和行政村卫生提升等方面下功夫,已具体推进项目实施为工作方式,开展城市公共吸烟区项目建设规划,架设二水厂供水管道和修复县城老旧小区供水管道,加大县城环境卫生巡察工作开展力度和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环境卫生管控工作。营造局班子领导和工作人员上下齐心、齐抓共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良好创建氛围,并积极配合县级各行业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为建成干净卫生整洁、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凤庆”作出积极的贡献,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 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 办字〔2019〕7 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 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 1 号)精神全面深化机构改革。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 10 个行政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股、人防股;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部门11个(含3个自收自支部门)分别是:凤庆县凤城房产管理所、凤庆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凤庆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凤庆县路灯管理所、凤庆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凤庆县污水处理厂、凤庆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凤庆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凤庆县房地产交易所、凤庆县建筑设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其他人员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2,8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2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29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0万元,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保障性安居房工程资金31089.6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4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26万元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5,88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24万元,占总支出的2.11%;项目支出74,282.37万元,占总支出的9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61504.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0万元,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保障性安居房工程资金31089.6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4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26万元等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度有人员调动及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282.3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61540.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0万元,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保障性安居房工程资金31089.6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4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26万元等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7%。与上年相比增加16504.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大了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人防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和2018额度结余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三批);

  2.国防(类)支出5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人防4528工程支出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对死亡人员家庭的抚恤补助;

  4.卫生健康(类)支出8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3,09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路灯、绿化、景观工程、提升人居环境等项目)740.97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27,45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9%。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棚户区改造621.63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25018.08万元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17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5万元,支出决算为88.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资金尚未支付,到2020年度进行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88万元,下降2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88万元,下降2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资金尚未支付,到2020年度进行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7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3万元,减少14.3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7万元;印刷费0.21万元;咨询费3.10万元;电费5.89万元;邮电费15.36万元;工会经费1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052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17.02万元,固定资产476.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万元,其他资产7447.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6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32.6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7.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458.5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7447.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521.78

32917.02

476.47


253.43

0

223.04

0

0

1.9

7447.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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