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whlyj/2023-00007
发布机构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3-10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7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0000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在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文化管理、旅游管理职责基础上组建成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加挂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和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场股、文化股、旅游股;下设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凤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分别为凤庆县图书馆、凤庆县文化馆、凤庆县文物管理所、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凤庆滇红茶博物馆、凤庆县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任县文物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级领导4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创新思路和方法,力争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1、高举思想旗帜、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等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3、抓实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扛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牢牢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4、着力文化振兴行动。落实县文化发展大会各项责任工作任务,办好“儒家文化推广周”“滇红文化推广周”“茶马文化推广周”“乡村旅游文化推广周” “美食文化推广周”等系列推广周活动。成立徐霞客研究会、滇红茶文化研究会,讲好徐霞客故事和滇红茶文化故事,推动凤庆文化高质量发展。

5、抓实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抓手,着力建成运转规范、覆盖城乡的县域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扎实开展好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6、抓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凤庆茶厂老厂区旧址消防建设工程;完成茶马古道鲁史段甘家大院修缮、流浪河磨房群磨房修缮、茶马古道鲁史段宗家大院修缮工程和凤庆文庙防雷工程。做好新公布的第三批县级传承人培训工作,举办全县传承人培训班;做好滇红茶制作技艺申遗宣传活动;做好凤庆粑粑卷、西家糕点、凤尾笤帚等拟申报市级项目准备工作。

7、抓实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建设。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两会精神,对标“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聚焦“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抓实文化旅游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及建设。

8、稳步推进绿美景区建设工作。打造滇红第一村、古墨等级绿美景区,提升鲁史古镇、锦秀茶尊2个景区建设。在巩固示范景区基础上,根据景区绿美三年行动方案,对全县A级旅游景区进行绿化美化提升。

9、推进文旅产品转型升级,打造凤庆文旅IP。根据《临沧市最美乡愁精品旅游线路规划》,优化我县最美乡愁精品旅游线路;组织申报高A级景区,指导有条件的乡村旅游点做好景区创建工作;打造创建云南省品牌旅游村及最美乡村(乡愁)旅游目的地,全省乡村健康旅游目的地。不断打造凤庆文旅IP,激发文旅融合新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编制增加原因是新成立凤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增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5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1.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新成立凤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6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划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即:从凤庆县史志办转入2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划入1人,凤庆县供销社划入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51.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1.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新成立凤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6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划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即:从凤庆县史志办转入2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划入1人,凤庆县供销社划入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51.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5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81万元,与上年816.26万元对比增加75.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划入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其中:从凤庆县史志办转入2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划入1人,凤庆县供销社划入1人。

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114.56万元对比减少54.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纳入预算的13个乡镇171个村文化辅导员工资划入乡镇大岗位制核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52.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功能科目10万元,主要用于对戏曲性非遗项目进行剧目整理,创作培训生产、编导排练、服装道具购置、人才培养、传习活动、参加或举办展演会演活动以及社会宣传普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070113(旅游宣传)功能科目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功能科目376.2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等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功能科目110.3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所、博物馆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8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12.7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转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功能科目2.2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1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编在岗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2.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在岗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3.0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61.4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年度执行中按财力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程序申报政府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经费60万元,其中:一是执法大队执法经费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执法大队日常办公、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执法装备购置、执法用车等。项目资金使用有利于维护全县文化市场正常秩序,推动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经费1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做好戏曲性非遗项目进行剧目整理,创作培训生产、编导排练、服装道具购置、人才培养、传习活动、参加或举办展演会演活动以及社会宣传普及活动。挖掘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民俗类项目等。三是一机游运行维护、景区智慧化改造经费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24路慢直播、7个智慧厕所、30路免费WiFi、1个智慧停车场的运行维护,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我县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管理服务提升,提升凤庆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构建综合实力强、产业贡献强、品牌影响力强和带动功能强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把旅游产业打造成凤庆县重要的支柱产业,把凤庆打造成云南新兴旅游目的地和养生度假胜地。四是凤庆县博物馆保安、保洁等运行维护费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博物馆安保、清洁员3人、讲解员2人,对博物馆视频及灯光系统维护等,凤庆县博物馆的成立有利于发挥宣传窗口作用,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五是旅游宣传推介经费5万元。主要开展凤庆旅游产业、产品的宣传推介,开展凤庆旅游项目包装、规划,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旅游宣传资料印制、旅游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旅游宣传歌曲创作、制作以及参加国家、省市旅游交易会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招徕外地游客到我县旅游消费,增加我县旅游服务业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带动我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步发展。六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收藏工作,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地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等工作;七、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文体活动的开展。八、滇红古乐团、茶乡老年艺术团、凤庆县业余滇剧团三团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滇红古乐团、业余滇剧团、茶乡老年艺术团开展公益演出、深入村寨开展惠民文艺演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5.09万元,其中:办公费9.3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培训费7.68万元,工会经费10.24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6.74万元。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49.56增加5.53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划入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其中:从凤庆县史志办转入2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划入1人,凤庆县供销社划入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44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7.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8.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9.7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