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whlyj/2022-00006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91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1000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9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事业、旅游事业管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负责全县文化工作的行政管理。根据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研究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及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开发利用好县内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负责管理全县业余群众团体的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负责全县文化、出版物、网络市场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审批网吧、歌舞娱乐等市场经营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

(5)负责全县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旅游业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旅游 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负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全县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是统筹抓牢疫情防控工作。立足部门职责,精细组织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景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安排,牵头落实县城133家宾馆酒店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单位的监管指导工作;牵头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全县首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仁山智水酒店的管理工作,今年累计组织完成6批21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各项经济指标晋位领先。住宿业营业额、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等目标工作稳步推进,凤庆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度达21.86%,完成下达任务;住宿业营业额1-11月完成1.3236亿元,增速35.6%,居全市第二,预计全年可达1.46亿元,增速20%以上;向上争取资金现完成1000.29万元,圆满完成下达任务;1-11月份乡村旅游总收入11.13亿元,增速15.08%。1-12月份乡村旅游总收入预计突破12亿元,增速持续15%以上。通过凤庆县格林精品酒店项目和凤庆维也纳3好酒店建设项目,省外到位资金2.5亿元,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1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53万元,全年预计完成14533万元,占任务总数的145.33% 。三是积极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立足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凤庆禅茶文化庄园(温德姆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服务工作,通过共同努力,2021年9月30日项目一期实现开业,标志着“云南唯一、中国仅有、世界瞩目”的国际“五星级”红茶主题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一个 “一、二、三产”高度融合,把茶、旅、文化高效整合为一体,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大健康”项目正式落地。

(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系列活动62场次,其中举办凤庆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文艺晚会等群众文化系列活动32场次,观众达10000多人次。群众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特殊群体6场次,观众达3000多人次。组织开展“义写春联”活动,组织广场舞培训3期,学员达600余人,完成各类群众文化培训23场,受益1050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通过凤庆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举办展览、名师讲坛、在线读书、党史连环画展等活动,让群众享受线上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是县图书馆圆满承办“2021年云南省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通过以训代干的方式,抢救修复了《云南通志稿》(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刻本共26册、2010页。四是举办乡镇文化站站长培训班一期,列出公共文化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五是争取配备了凤山镇4个社区公益性岗位文化辅导员4 名,为城区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了人员保障。六是凤庆滇红茶博物馆办馆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共计接待参观500余场,人数近万人,成为凤庆对外文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充分发挥了博物馆“第二课堂”的教育功能。

(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明显。一是文博管理机构力量进一步增强,8月中旬正式成立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该中心为局下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县文物管理所增加事业编制3名。二是压实责任,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层层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落实文物安全检查记录、季度安全巡查和随机抽查及文物安全值班报告等制度,年内组织文物安全巡查46人次,整改安全隐患48处。完成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评估40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4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一般文物点13处)。三是争取到文保单位茶马古道鲁史段—犀牛太平寺、甘家大院修缮工程经费54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公示,2月份可进行开工。四是完成推荐申报滇红茶制作技艺市级传承人6人,滇剧传承人1人;开展省级项目田野调查和专题片拍摄工作,完成《鲁史酱豆腐传统制作技艺》《新华苗族芦笙舞》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凤庆凤尾扫帚、凤庆粑粑卷、西家蛋糕、勐佑土陶等县级项目文字资料整理及项目储备工作。五是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展示我县丰富的文化遗产,增强群众传承保护文化遗产意识。

(四)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办理行政许可(歌舞娱乐场所)6家,变更(法人/名称)4家,延续5家。同时强化日常监管,通过采取不定期检查和联合执法的方式,不间断地对城区、乡镇所有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400余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400余家次,检查网吧300余家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家。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适时完成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二是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抓好旅游景区消防、汛期、岁末年初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三是参与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云南低俗山歌”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县新闻出版局组成“开展护苗•开学季”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主城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根据《凤庆县旅游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进行监管,整治景区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消除游客旅游消费的后顾之忧,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环境。

(五)多措并举抓实乡村旅游。一是“走出去”模式为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拓宽新思路,年初组织考察团前往大理喜洲村、双廊镇和丽江玉龙县考察乡村旅游发展经营情况,学习借鉴大理、丽江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精品民宿、客栈建设、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村落风貌打造、乡村旅游管理模式等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二是强化文化旅游招商宣传推介,与携程集团旅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迪庆香格里拉松赞文旅集团、昆明世博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省建投城乡投资开发公司、滇和缘集团、伟光汇通等公司开展了互访考察,宣传推介我县的文化旅游资源,交流洽谈文旅项目合作。组织参加第17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7届(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世界佤乡•美丽乡约”乡村旅游宣传招商推介系列活动,不断加大外宣推介力度,凤庆文化旅游“朋友圈”逐步扩大。三是指导勐佑镇组织开展了“土陶古驿金色水乡”“云上花海”等乡村旅游活动。协助举办“天下茶尊”开茶大典节庆活动,进一步吸引外地游客前往凤庆旅游度假消费,不断提升“天下茶尊滇红凤庆”旅游知名度,为我县“旅游+茶文化”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乡村旅游人次预计达180.91万人次。四是组织完成星级酒店复核、宾馆酒店诚信评价以及A级景区复核,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1期。五是争取到滇红第一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债资金50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850万元,拨付专债资金2532万元,专债支付比例50.63%。完成临沧市乡村旅游品牌村申报,凤庆县文庙街区上榜第一批云南省旅游休闲街区(全省30家,临沧市首家)。

(六)其他工作协同推进。一是选派9名干部前往洛党镇箐头村、琼岳村和营盘镇贺费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全面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凤庆县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年度责任工作统筹推进。三是积极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七个专项行动”、河(湖)长制、“美丽县城”建设巩固提升、特色小镇创建、森林防火、烤烟种植等责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9号)及《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19〕19号),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4个行政股室;凤庆县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凤庆县图书馆、凤庆县文化馆、凤庆县文物管理所、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凤庆滇红茶博物馆6个事业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流动文化车、舞台车,图书车各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7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25万元,占总收入的97.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96万元,占总收入的2.97%。与上年收入合计1331.94万元相比,减少457.73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上级下达鲁史古镇消防建设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二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702.5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64万元,占总支出的80.03%;项目支出195.58万元,占总支出的19.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230.22万元对比,减少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6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6.32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上级下达鲁史古镇消防建设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支出0.8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5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216.3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级下达鲁史古镇消防建设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2%。与上年支出合计1230.12万元对比,减少279.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鲁史古镇消防建设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及文化旅游项目规划实施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预算的274.22%。其中: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4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经费在本年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20年下降1.42万元,下降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万元,下降8.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5万元,占42.74%;公务接待费支出14.13万元,占57.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我单位不涉及公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流动文化车、舞台车、图书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3万元(其中:不涉及外事接待费用),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不涉及外事接待),接待人次800人(其中:不涉及外事接待费)。主要用于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3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都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57万元;维修维护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2.18万元;工会经费8.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15.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46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4万元,固定资产269.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0万元,无形资产31.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6.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73.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65.39

864

269.67

33.75

100.32


103.87


300

31.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20220919051724693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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