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scjgglj/2023-00009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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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授予我单位以下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物价、专利、盐业等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授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群团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得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单位严格履行单位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打击市场违法行为,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1.坚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1)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一是总量发展情况。11月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28482户,同比增长22.25%,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75户。其中:企业4231户,同比增长53.08%,每千人拥有企业11户;个体工商户23326户,同比增长18.85%;农民专业合作社925户,同比增长1.98%。二是年度净增目标完成情况。11月底,全县市场主体净增5101户,完成年度净增目标4827户的105.68%。其中:企业净增1446户,完成年度净增目标1235户的117.09%;个体工商户净增3640户,完成年度净增目标3592户的101.34%;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15户。三是新设及退出情况。11月底,全县新设市场主体6023户,退出1185户,新设退出比为100:20,较2021年底的100:34大幅下降。其中:企业新设1587户,退出227户,新设退出比为100:14;个体工商户新设4383户,退出920户,新设退出比为100:21;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53户,退出38户,新设退出比为100:72,较2021年底的100:27大幅上升。

(2)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切实发挥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一窗通办的服务效能,将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截至目前,我县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的企业户数为1521户。二是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云南省试点方案)》,继续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工作,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工作,严格执行“1133”服务承诺制度,梳理出我局常规事项46项,一般诉求2项,复杂问题10项。四是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市级下达我县目标任务94%,完成98.5%。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起草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二是建立完善“一单两库”。起草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2类439项,2022年部门抽查工作计划58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项。为23个成员单位分配系统用户及管理员权限,督促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已有22个部门完成名录库建立工作,共录入执法人员1428人,并动态实时更新数据。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建立《凤庆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并要求全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常运转。二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对存量文件中包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文件进行清理。经统计,凤庆县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文件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况,无修改、废止、适用例外条例情况。三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全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遵守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并附上《公平竞争审查表》,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强化底线思维意识,市场安全监管呈现良好态势

(1)食品安全工作。全县共有食品经营企业6004户,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5户,食品销售经营户2190户,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404户,特殊食品经营户234户;已办证小作坊登记130家、食品销售食品餐饮小摊贩160家,1015家小作坊纳入了备案管理。今年以来,凤庆县辖区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按照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茶叶市场专项整治、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提升肉制品生产、食物中毒防控等专项行动,共检查食品市场主体户数5074户,检查覆盖率95%,发现风险问题数240户,完成处置数240户,完成处置比例100%。

(2)药品安全工作。我县有药品经营企业12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0家,医疗机构24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462家、使用单位213家。今年以来,开展了“药剑”2022联合行动、2022年临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2022年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446家次,检查农贸(集贸)市场13个次、缅货商店2家次;调研中药材种植企业8家,协助种植企业送检中药材10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9份,行政约谈企业1家次,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34件、当场处罚1件。目前已办结28件,其他6件正在办理中,共收缴罚没款401900.00元,通过案件查办,严厉打击了药械化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了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推动了辖区药械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3)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全县共有注册登记设备765台(套)(不含气瓶),其中:锅炉15台,在用10台,停用5台;压力容器248台,在用231台,停用17台;电梯419台,在用379台,停用40台;起重机械48台,在用42台,停用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5台,在用32台,停用3台;压力管道21.81126km;气瓶共注册登记2859只。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企业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涉旅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出动监察人员80人次,车辆32驾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70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64台次,其中锅炉10台次、压力容器198台次、起重机械47台次、电梯91台次、场(厂)内机动车辆18台次、压力管道39.17km,发现安全隐患17处,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责令限期整改。

(4)质量安全工作。2022年共抽检工业产品59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1批次,待检22批次。共抽检药品21批次、化妆品5批次,医疗器械6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抽检学校食堂210批次、评价性抽检27批次、地标产品2批次、高速公路服务区1批次、超市和农贸市、农村集贸市场、生产企业、经营场所1200批次,共计1441批次,合格1065,不合格20批次,正在检测356批次;白酒快检301批次,合格301批次。

3.坚持质量强县战略,服务企业发展实现大提质

(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一是为提升我县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共走访25户企业,收到需要服务事项27件,解决问题27件。二是结合辖区企业在“企业家红色驿站”活动中提出的问题,重点对网络交易监管,广告发布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违法行为,无证生产和侵权行为,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内容进行培训,共组织培训4场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近年来被投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500余人参加培训。

(2)知识产权工作。我县共有有效商标2681个,发明专利11件。今年以来,我县共提交申请商标注册680件,获批352件,累计共被授权21个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一是“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已获下载合法使用22户,今年又提交申请备案许可31户企业,已获得国家商标总局核准并公示26户,目前正在进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中。二是继续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已有大摆田、三宁两家公司提交了申报材料。三是实施“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经市、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努力,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现已完成申报材料,已向省知识产权局报出申报材料,争取实现双保护。四是继续组织申报“凤庆滇红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省知识产权局。五是“凤庆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已经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已经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有望年内取得商标注册证。

(3)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凤庆县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共制定标准61项,纳入国家标准39项,行业标准13项,地方标准11项,共计124项。全县共有27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目前,取得有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37张。获得其它认证企业15家。其中,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0家;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5家。

4.坚持执法从严,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新进展

(1)执法办案情况。按照“办案协作、股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机制,开展全局的综合执法办案工作。在全局内成立六个综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联动执法工作。今年来,共办结26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8件,当场处罚案件201件,全部案值191800.00元,收缴罚没款922600.00元。有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停业又不办理注销吊销僵尸企业16件、未按规定报送年报185件,罚款3.94万元39400.00元,办理食品违法案件34件,罚款202900.00元,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2件,罚款441900.00元,质量违法1件,罚款5700.00元,价格违法案件1件,罚款170500.00元,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罚款22000.00元,广告违法案件5件,罚款20200.00元,化妆品违法2件,罚款20000.00元。没收涉案物品有仿冒名牌水井坊酒10瓶,超过保质期大米1910千克,不合格瓷砖180片,标签和农残超标茶叶29.80千克,过期变质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128种880千克,超过有效期药品、霉变中药饮片、医疗器械265种,医用橡胶手套24袋、连体式防护服13件。案件查办重点范围基本涵盖市场生产经营消费环节民生领域的饮食用药、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物业收费等方方面面,执法时刻体现在以人为本的安全至上和生命至上。

(2)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加强消费维权,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率。推进“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农村“六进”工作,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以实现“两个100%、两个满意、两个不让”为目标,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和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快、分送快、办结快”,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今年来,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共446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受理处理399件,信访件12件,来函投诉举报16件,协查函4件,现场投诉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700.00元。

(3)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工作。我县辖区内目前无电子商务经营平台,有自建网站51个、网店280个、小程序、公众号等其他207个;进一步做好已登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网站、网店、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核查工作,认真核实各类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等关键数据,不断提高核查质量。加强网上核查的频率,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据共538个次逐条进行1次核查,已开展网络监测454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规稽查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管理股。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凤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名,其中: 所长 1名 (副科级)副所长2名(股级);

2.勐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 1名 (副科级), 副所长1名(股级);

3.新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4.诗礼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5.鲁史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6.大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7.小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8.腰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9.洛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0.三岔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1.雪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2.郭大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3.营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GK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92824.06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357879.97元,增长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879.97元,增长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92824.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原因一是上年有结转资金289600.00元,本年无上年结转资金;原因二是2022年初新调入3名行政人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392824.06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68316.77元,增长0.5%。其中:基本支出11530329.04元,占总支出的93.04%;项目支出862495.02元,占总支出的6.9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316.77元,增长0.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356.75元,增长1.81%;原因是: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37891.38元,本年末部分人员经费(下半年乡镇岗位补贴、6-12月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职工10至12月养老保险、2021年公务员一次性年终奖)未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43248.13元,本年县财政拨付我单位工作经费393119.30元(非税返还)作为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008.20元。

项目支出减少137039.98元,下降13.71%;原因是:项目经费农村食品安全员补助资金143400.00元未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30329.0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356.75元,同比增长1.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75131.44元,占基本支出的8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5197.6元,占基本支出的10.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495.0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039.98元,同比下降13.7%,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补助专项资金未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县级财政下达的2022年部门执法办案工作经费417265.22元、2022年春节化债经费200000.00元、上级补助转移支付223989.80元(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资金100000.00元、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20689.80元、省级食品安全补助资金103300.00元)未进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282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8316.77元,增长0.55%。原因是: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37891.38元,本年末部分人员经费(下半年乡镇岗位补贴、6-12月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职工10至12月养老保险、2021年公务员一次性年终奖)未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43248.13元,本年县财政拨付我单位工作经费393119.30元(非税返还)作为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008.20元;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37039.98元,农村食品安全员补助资金143400.00元未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9065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6265.54元,减少0.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555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已故职工家属死亡抚恤支出。较上年减少235316.33元,减少23.05%,原因是本年末10至12月份养老保险未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8623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员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较上年增加47435.64元,增长7.4%。原因是干部职工正常工资晋升后医疗保险基数变大,缴纳医疗保险数较上年增加。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拨付星级农贸市场评定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原因是本年我县北部农贸市场与中心农贸市场参加星级农贸市场评比,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000.00元,上年未进行此项目。

5.住房保障(类)支出9303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222454.00元,增长31.4%,原因是本年将行政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测算,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73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731.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1008.2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2018-2019年公务用车修理费8601.00元,为落实政府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外出检查办案次数增多,油费和修理费较上年也有所增加。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73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业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73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0元。原因是我单位为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方针,缩减开支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实际发生少部分公务接待费形成负债,计划到下年支付。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008.2元,增长3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21008.2元,增长32.97%;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2018-2019年公务用车修理费8601.00元,为落实政府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外出检查办案次数增多,油费和修理费较上年也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无增减。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收入支出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197.6元,增加443248.13元,增长54.59%,主要原因2022年除年初预算公用及经费外,财政拨入凤财预发〔2022〕138号部门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93119.3元作为办公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幅度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5414.09元;水费2400.00元;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15224.90元;工会经费11537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731.61元;其他交通费520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1314869.25元,其中,流动资产782263.20元,固定资产10431453.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1152.4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7814.30元,同比减少2227814.30元,同比减少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3147.71元,其中计提折旧733147.71元,同比减少733147.71元,同比减少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0平方米(因资产卡片不能拆分,以整间房屋计,实际出租面积25平方米),账面原值400000.00元(以整间房屋计),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我单位本年未发生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认真履职,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四大安全”,高质量保障市场监管安全形势平稳。坚守安全底线,继续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重点领域监管和各项重点活动服务保障。

二是围绕“监管执法”,高质量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重点领域和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治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惩侵权假冒、消费欺诈、虚假广告、垄断、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动。

三是围绕“放管服”,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深化市场准入、登记便利化、行政审批等改革创新,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围绕“智慧监管”,高质量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继续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覆盖食品安全的远程监控监管模式,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领域风险。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本年末部分人员经费(下半年乡镇岗位补贴、6-12月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职工10至12月养老保险、2021年公务员一次性年终奖)未支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37891.38元;本年县财政拨付我单位工作经费417265.22元作为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43248.13元,增幅较大。临沧市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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