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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01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0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县区)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授予我单位 以下下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物价、专利、盐业等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授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群团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得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21、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共设置15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规稽查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管理股。
设立乡镇所13个,分别是:
1、凤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名,其中: 所长 1名 (副科级)副所长2名(股级);
2、勐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 1名 (副科级), 副所长1名(股级);
3、新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4、诗礼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5、鲁史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6、大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7、小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8、腰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9、洛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0、三岔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1、雪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2、郭大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3、营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1)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一是总量发展情况。11月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28482户,同比增长22.25%,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75户。其中:企业4231户,同比增长53.08%,每千人拥有企业11户;个体工商户23326户,同比增长18.85%;农民专业合作社925户,同比增长1.98%。二是年度净增目标完成情况。11月底,全县市场主体净增5101户,完成年度净增目标4827户的105.68%。其中:企业净增1446户,完成年度净增目标1235户的117.09%;个体工商户净增3640户,完成年度净增目标3592户的101.34%;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15户。三是新设及退出情况。11月底,全县新设市场主体6023户,退出1185户,新设退出比为100:20,较2021年底的100:34大幅下降。其中:企业新设1587户,退出227户,新设退出比为100:14;个体工商户新设4383户,退出920户,新设退出比为100:21;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53户,退出38户,新设退出比为100:72,较2021年底的100:27大幅上升。
(2)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切实发挥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一窗通办的服务效能,将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截至目前,我县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的企业户数为1521户。二是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云南省试点方案)》,继续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工作,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工作,严格执行“1133”服务承诺制度,梳理出我局常规事项46项,一般诉求2项,复杂问题10项。四是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市级下达我县目标任务94%,完成98.5%。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起草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二是建立完善“一单两库”。起草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2类439项,2022年部门抽查工作计划58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项。为23个成员单位分配系统用户及管理员权限,督促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已有22个部门完成名录库建立工作,共录入执法人员1428人,并动态实时更新数据。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建立《凤庆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并要求全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常运转。二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对存量文件中包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文件进行清理。经统计,凤庆县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文件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况,无修改、废止、适用例外条例情况。三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全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遵守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并附上《公平竞争审查表》,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强化底线思维意识,市场安全监管呈现良好态势
(1)食品安全工作。全县共有食品经营企业6004户,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5户,食品销售经营户2190户,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404户,特殊食品经营户234户;已办证小作坊登记130家、食品销售食品餐饮小摊贩160家,1015家小作坊纳入了备案管理。今年以来,凤庆县辖区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按照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茶叶市场专项整治、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提升肉制品生产、食物中毒防控等专项行动,共检查食品市场主体户数5074户,检查覆盖率95%,发现风险问题数240户,完成处置数240户,完成处置比例100%。
(2)药品安全工作。我县有药品经营企业12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0家,医疗机构24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462家、使用单位213家。今年以来,开展了“药剑”2022联合行动、2022年临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2022年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446家次,检查农贸(集贸)市场13个次、缅货商店2家次;调研中药材种植企业8家,协助种植企业送检中药材10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9份,行政约谈企业1家次,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34件、当场处罚1件。目前已办结28件,其他6件正在办理中,共收缴罚没款40.19万元,通过案件查办,严厉打击了药械化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了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推动了辖区药械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3)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全县共有注册登记设备765台(套)(不含气瓶),其中:锅炉15台,在用10台,停用5台;压力容器248台,在用231台,停用17台;电梯419台,在用379台,停用40台;起重机械48台,在用42台,停用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5台,在用32台,停用3台;压力管道21.81126km;气瓶共注册登记2859只。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企业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涉旅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出动监察人员80人次,车辆32驾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70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64台次,其中锅炉10台次、压力容器198台次、起重机械47台次、电梯91台次、场(厂)内机动车辆18台次、压力管道39.17km,发现安全隐患17处,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责令限期整改。
(4)质量安全工作。2022年共抽检工业产品59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1批次,待检22批次。共抽检药品21批次、化妆品5批次,医疗器械6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抽检学校食堂210批次、评价性抽检27批次、地标产品2批次、高速公路服务区1批次、超市和农贸市、农村集贸市场、生产企业、经营场所1200批次,共计1441批次,合格1065,不合格20批次,正在检测356批次;白酒快检301批次,合格301批次。
3.坚持质量强县战略,服务企业发展实现大提质
(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一是为提升我县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共走访25户企业,收到需要服务事项27件,解决问题27件。二是结合辖区企业在“企业家红色驿站”活动中提出的问题,重点对网络交易监管,广告发布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违法行为,无证生产和侵权行为,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内容进行培训,共组织培训4场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近年来被投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500余人参加培训。
(2)知识产权工作。我县共有有效商标2681个,发明专利11件。今年以来,我县共提交申请商标注册680件,获批352件,累计共被授权21个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一是“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已获下载合法使用22户,今年又提交申请备案许可31户企业,已获得国家商标总局核准并公示26户,目前正在进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中。二是继续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已有大摆田、三宁两家公司提交了申报材料。三是实施“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经市、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努力,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现已完成申报材料,已向省知识产权局报出申报材料,争取实现双保护。四是继续组织申报“凤庆滇红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省知识产权局。五是“凤庆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已经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已经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有望年内取得商标注册证。
(3)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凤庆县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共制定标准61项,纳入国家标准39项,行业标准13项,地方标准11项,共计124项。全县共有27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目前,取得有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37张。获得其它认证企业15家。其中,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0家;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5家。
4.坚持执法从严,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新进展
(1)执法办案情况。按照“办案协作、股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机制,开展全局的综合执法办案工作。在全局内成立六个综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联动执法工作。今年来,共办结26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8件,当场处罚案件201件,全部案值19.18万元,收缴罚没款92.26万元。有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停业又不办理注销吊销僵尸企业16件、未按规定报送年报185件,罚款3.94万元,办理食品违法案件34件,罚款20.29万元,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2件,罚款44.19万元,质量违法1件,罚款0.57万元,价格违法案件1件,罚款17.05万元,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罚款2.20万元,广告违法案件5件,罚款2.02万元,化妆品违法2件,罚款2万元。没收涉案物品有仿冒名牌水井坊酒10瓶,超过保质期大米1910千克,不合格瓷砖180片,标签和农残超标茶叶29.80千克,过期变质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128种880千克,超过有效期药品、霉变中药饮片、医疗器械265种,医用橡胶手套24袋、连体式防护服13件。案件查办重点范围基本涵盖市场生产经营消费环节民生领域的饮食用药、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物业收费等方方面面,执法时刻体现在以人为本的安全至上和生命至上。
(2)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加强消费维权,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率。推进“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农村“六进”工作,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以实现“两个100%、两个满意、两个不让”为目标,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和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快、分送快、办结快”,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今年来,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共446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受理处理399件,信访件12件,来函投诉举报16件,协查函4件,现场投诉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7万元。
(3)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工作。我县辖区内目前无电子商务经营平台,有自建网站51个、网店280个、小程序、公众号等其他207个;进一步做好已登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网站、网店、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核查工作,认真核实各类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等关键数据,不断提高核查质量。加强网上核查的频率,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据共538个次逐条进行1次核查,已开展网络监测4548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行政人员5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 5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1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7.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6.09万元,增幅2.19%。主要原因是有:2023年因历年职业年金欠费累计增加,职业年金缴费预算较上年增加27.10万元;2023年我单位接收大学生志愿者1名,增加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预算1万元/年/人;我单位2023年将退休5名行政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5万元;2023年将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费预算数也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17.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7.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6.09万元,增幅2.19%。主要原因是有:2023年因历年职业年金欠费累计增加,职业年金缴费预算较上年增加27.10万元;2023年我单位接收大学生志愿者1名,增加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预算1万元/年/人;我单位2023年将退休5名行政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5万元;2023年将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费预算数也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17.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1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81万元,增幅4%,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历年职业年金欠费累计增加,职业年金缴费预算较上年增加27.10万元;2023年我单位接收大学生志愿者1名,增加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预算1万元/年/人;我单位2023年将退休5名行政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5万元;2023年将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费预算数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2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将上年项目村级协管员经费(12.78万元)纳入预算,此项目由各乡镇安排预算。二是因财力原因未将上年营养早餐计划安全保障专项经费(4.5万元)纳入预算。本年将市级补助农村食品安全员补助资金(1.56万元)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831.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的工资及津贴补贴(718.57万元)、一般公用经费(112.91万元)支出;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注册登记项目专项经费(营业执照印刷费)支出;
2013816”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支出;
“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91.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87.73万元)、一般公用经费(4.05万元)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退休人员建房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或调动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纪实及利息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病故干部职工家属的抚恤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84.7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所以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表为空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所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标为空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原因是我单位为节约开支,不预算公务接待费,工作中产生少部分接待费由上级部门人员缴下乡伙食费支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较上年增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共有预算项目2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项目
本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加强“两品一械”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 深化“两品一械”不良反应追踪力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本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分别为:
1、数量指标:2023年完成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案件查办数共计36件;
2、质量指标1:药检机构涉案检验率达87%;
质量指标2:涉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办率达100% 。
3、成本指标: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含下乡补助、抽检费等)成本控制在15万元以内。
4、社会效益指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较上年减少1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抽查,公众对“两品一械”安全满意度达80%以上。
(二)注册登记项目专项经费
本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是保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本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分别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对全县企业及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全县经营者主体责任得到提高,全县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变更及注销、年检登记率达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全县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满意度达8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96万元(差旅费、工会经费、邮寄费等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1万元,增幅3%,主要原是本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公用经费提取基数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数也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市场监管局资产总计113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23万元,固定资产1043.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31万元,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73.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2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24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资产名称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货币资金 |
451,957.96 |
1,996,877.49 |
-1,544,919.53 |
-78% |
预付账款 |
17,000.00 |
27,000.00 |
-10,000.00 |
-37% |
其他应收款 |
184,375.24 |
120,078.30 |
64,296.94 |
54% |
存货 |
128,930.00, |
128,930.00 |
0 |
0 |
流动资产合计 |
782,263.20 |
2,272,885.79 |
-1,490,622.59 |
-%66 |
固定资产净值 |
10,431,453.57 |
11,164,601.28 |
-733,147.71 |
-7% |
无形资产净值 |
101,152.48 |
105,196.48 |
-4,044.00 |
-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32,606.05 |
11,269,797.76 |
-737,191.71 |
-%7 |
资产总计 |
11,314,869.25 |
13,542,683.55 |
-2,227,814.30 |
-%17 |
2022年资产构成情况分析表:单位(元)
2022年我单位资产较上年减少17%,原因是:其一是货币资金减少78%,上年末我单位下半年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本年将截至11月30日的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银行存款减少;其二是本年按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所有资金必须通过财政一条线收支,我单位无往来款流入,银行存款余额较上年减少;其三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及无形资产净值减少。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凤庆县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县区)、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为空表,原因是本单位无表内公开事项,故公开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