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scjgglj/2024-00014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7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42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0000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授予我单位 以下下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物价、专利、盐业等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授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群团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得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21、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规稽查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管理股。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凤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名,其中: 所长 1名 (副科级)副所长2名(股级);

2、勐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 1名 (副科级), 副所长1名(股级);

3、新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4、诗礼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5、鲁史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6、大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7、小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8、腰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9、洛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0、三岔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1、雪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2、郭大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13、营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 所长1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开展。

1.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按照国家及省上要求,确保在产在营获证主体包保覆盖率100%、食品企业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100%、责任清单和任务承诺书上传率100%,每季度督导完成率100%,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100%,包保信息公示率100%,各级包保主体都要结合实际上墙公示“两个责任”。

2. 加速推动落实创“国家食安城”任务。打造示范引领项目,督促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联系,于2024年5月总结经验,通过创新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完成六项重点指标,实施十大行动。

3. 全力做好个体工商户倍增和“个转企”。全面贯彻执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积极参与实施意见制定,着力抓好个体工商户培育和“个转企”工作,确保完成净增个体工商户及“个转企”目标任务。

4. 全面抓实市场监管领域“四大安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药械化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经营使用秩序,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高压态势;指导督促全县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运用监督抽查、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

5. 全面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运用;抓好“云南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审、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申报。

6. 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标准修订工作;强化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开展计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计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7. 持续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持续组织开展各个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持续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指导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8. 持续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9. 持续强化网络交易广告监管。加强网络交易检测、监管,加强民生领域广告检测、监管;开展重点领域广告执法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深化放心消费全域创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0. 持续推进信用监管。统筹好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大信息归集力度,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机制;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宣传督导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年报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54,45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54,452.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较上年增加1,275,504.85元,增幅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将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171,222.85元;二是本年的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了统一制服采购经费80,000.00元、投诉举报奖励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54,452.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454,45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54,45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较上年增加1,275,504.85元,增幅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将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171,222.85元;二是本年的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了统一制服采购经费80,000.00元、投诉举报奖励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54,45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54,4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8,85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5,504.8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214,4861.00元,较上年增加1,171,222.85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纳入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183,991.00元,较上年增加14,282.00元;项目支出125,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了统一制服采购经费 80,000.00元、投诉举报奖励1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8,388,857.7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的工资及津贴补贴(7,246,196.71元)、一般公用经费(1,142,661元)支出;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注册登记项目专项经费(营业执照印刷费)支出;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专项经费80,000.00元;凤庆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元。

2013816”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5,6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支出;

“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941,823.6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900,493.66元)、一般公用经费(41,330.00元)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76,365.4元,主要用于本年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由原渠道列支退休费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240.00元,主要用于本年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由原渠道列支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24,906.8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212.5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或调动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纪实及利息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4,86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病故干部职工家属的抚恤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7,656.0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521.3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324.34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858,080.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所以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表为空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0.00元,(公务用车油费);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公务用车保险费);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减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为落实“厉行节约”政策,为了使每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一年,未将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由本单位公用经费列支,但由于收支不平衡,负债增加,本年将公务接待费再度纳入预算,一是为减少单位负债压力,二是为了达到有预算,才支出的目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减变动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减变动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减变动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共有重点预算项目4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登记项目专项经费

年度总体目标是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本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分别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2024年新增市场主体数达6000户以上;质量指标1是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率达95%以上;质量指标2是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98%以上。成本指标是营业执照芯成本控制在6月/本以下。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准确率进一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窗口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项目

年度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聘请13个乡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本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分别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是2024年获补对象数等于13人;数量指标2是本年对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次数达2次以上;质量指标1是获补对象准确率达100%;质量指标2是补助资金兑付率达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全县13个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13个乡镇村民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度达85%以上。

(三)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补助资金项目

年度总体目标是控制县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健全食品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水平。

本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分别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2024年奖励金支付数额大于0元;质量指标是奖金领取人员符合法律规定;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食品药品违法查处率进一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奖励领取人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经费补助项目

年度总体目标是:

1.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市场监管队伍。

2.进一步提市场监管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

3.统一着装,增强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

本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分别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完成新增人员制服配备11人;质量指标是资金执行率达80%以上;时效指标是2024年底之前完成制服配备工作;成本指标是成本控制在5500元/人以内。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制服配发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183,99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82.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致使公用经费提取金额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1,762,169.12元,其中,流动资产1,729,139.85元,固定资产9,935,920.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7,108.4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7,299.87元,原因是货币资金较上年增加 982,340.87元,增幅217.35%,因本年未上缴下半年非税收入881,122.03元,上年末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495,532.78元,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5,2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2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凤庆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为空表,原因是本单位无表内公开事项,故公开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