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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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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j333/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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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9-18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农业局 浏览次数:9 字体:【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属凤庆县农业农村局二级预算单位。负责对全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加强经济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经济收入情况

  2019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总收入预计达722195万元,与去年同期650626万元相比增加了71569万元,同比增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2155元,在去年10950元的基础上增加1205元,增幅11%。

  2.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党委、政府在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好已取得的减负成果,县农经办(减负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具体表现在: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好已取得的减负成果,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沧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51号)文件精神,我县也调整充实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凤庆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凤政办字〔2017〕103号)文件,组长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为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监察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卫计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扶贫班主任、县妇联主席、县发改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分管农经工作的副局长、县农经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好日常工作。

  (2)抓好农民负担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我县是全国农民负担100个监测县之一,监测点具体分布为:一乡五镇6个村30户农户作为监测点和监测户,即:郭大寨乡琼英村5户、营盘镇忙帮村5户、洛党镇永和村5户、凤山镇青树村5户、雪山镇新平村5户、鲁史镇鲁史村5户。通过监测点反映的情况比较真实可靠,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抑制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3.认真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和培训工作。“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监督是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农经办(减负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3〕120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减负办要求,认真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工作。对乡镇、村组织开展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对不按照减负文件要求上报的“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项目材料一律不签章,把好审核关。经过多年努力,我县2013年申报为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以来,全县13个乡镇、187个村委会(4个社区),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做好减负工作监管的同时,为把工作开展得更好,我办积极组织、参与开展“一事一议”培训工作,让乡镇、村掌握中央、省、市减负工作要求,把工作从基层做起,把好源头关,有效促进了全县“一事一议”工作的健康发展。

  4.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减负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婚姻登记、生猪屠宰和各种惠农补贴补偿款落实等领域乱收费,以及修建维护通村公路等农村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行业性乱收费和集资摊派问题,进一步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和强行抵扣、搭车收费、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5.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2019年10月通过聘请第三方(凤庆时代会计事务所)对农村财务进行检查,先在凤山镇进行试点,然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县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此基础上完成好四个季度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表。

  6.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5月31日,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系统上报工作;2019年9月9日,完成市级对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核查验收工作。

  7.做好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2019年11月6日,完成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并上报了总结报告。

  8.农经项目工作

  协调完善云南省凤庆县2014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

  9.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1)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及农村各项政策的咨询服务。

  (2)加强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调解服务工作。为各级对农村土地征、占用和农村土地使用中引发的土地纠纷提供政策法律支持做了大量有效的服务工作。目前已接待农户土地纠纷咨询调解20余件。

  10.农经统计工作

  (1)农户调查统计工作。全县共有6个乡镇、6个村60户调查户,具体分布为:郭大寨乡的琼英村10户、营盘镇的忙帮村10户、洛党镇的永和村10户、凤山镇的青树村10户、雪山镇的新平村10户、鲁史镇的鲁史村10户。通过调查点反映的情况比较真实可靠,为巩固减负成果,准确反映农民的经济收入和各项支出情况,随时掌握农民的各种负担动态。县农经办设专人负责统计收集、整理上报,各个调查点的业务人员高度负责,为每一户调查农户记好收支台账,即经济台账,做到及时、准确、可靠。

  (2)物价信息统计工作。为了准确反映并按时上报全县的每一个时期的物价情况,县农经办安排专人负责这项业务,报表有月报和季报,准确反映全县农用物资和农产品价格在某一时期的升降情况,同时为我县的农村统计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3)农业农村农民经济预测统计工作。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动态、随时掌握发展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并作出可行性的分析报告。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准备工作,整改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4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增长9.43万元,增幅为6.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绩效工资调资、正常晋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9.43万元,增长6.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绩效工资调资、正常晋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项目经费支出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主要是增加代理中心培训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9.43万元,增长6.9%,因2019年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调资、增加代理中心项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类款项为20103支出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代理中心培训项目款。

  类款项为208支出为13.6万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类款项为2101102支出7.51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类款项为2101199支出0.38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类款项为2130104支出104.71万元,用于支付基本工资39.87万元,津贴补贴20.73万元,绩效工资37.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万元,办公费0.81万元,邮电费0.02元,差旅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

  类款项为2210201支出9.94万元,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机技术推广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9万元,减少3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减少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严格履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4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业务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清产核资等培训。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万元,与上年不有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资产总额19.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2.5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5.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14万元,总资产比上年减少5.83万元,因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

19.79


12.65



10.83


11.7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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