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索引号
mzj333/2023-00040
发布机构
凤庆县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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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1000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中心,深入贯彻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全县工作大局“聚焦”、“对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发展社会事业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尽心竭力解决民生需求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圆满完成了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儿童福利慈善、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社会经济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20184700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150000000元任务的80.12%。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入库资金100000000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100000000元任务的100%。

2.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基层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窗口,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救尽救。严格落实各项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城乡低保、特困救助资金发放做到按月社会化发放。2022年全县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25510030.43元。

3.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全县共建成1个城市养老机构、11个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26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床位达165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4.3张。全县投入运营农村敬老院6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90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持续深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落实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

4.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力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及建设力度,抓好凤庆县骨灰堂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县级非法经营公墓的行为。依法开展全县大墓豪华墓整治和“活人墓”拆除工作。全面加强殡葬用品市场专项工作整治。抓好殡葬改革试点村工作。

5.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抓实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将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禁止大操大办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投入资金5999元购买流浪乞讨救助系统高拍仪设备,完成流浪乞讨救助系统的升级业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639.38元,救助棉被13床,棉大衣9件,救助运动服24套,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有序推进。

6.织牢织密基层社会治理网。提升村(居)自治能力建设。指导全县187个村(社区)、2811个村(居)民小组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圆满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长期不开展活动、基本不发挥作用,不参加社团年检的38家社会组织进行注销,全县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80个(其中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23个)。及时发放原大队、小乡、村公所离任干部生活补助。发放205名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享受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金和52名原村公所(办事处)人员享受原村公所(办事处)人员享受定额生活补贴待遇人员补助金593435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7.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慈善事业助推乡村振兴。组织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微笑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助股、基政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股;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凤庆县中心敬老院

2.凤庆县殡仪馆

3.凤庆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4.凤庆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5.凤庆县婚姻集中登记管理中心

6.凤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7.凤庆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凤庆县民政局(本级)

2.凤庆县中心敬老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公务车1辆、殡仪车4辆、敬老院专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03880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费45000元、福彩圆梦助学105600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768200元、社区服务站建设1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612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建设中,资金投入增加。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494834.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30022.98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64811.17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57073.44元,增长14.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92262.27元,增长13.46%,主要是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拨款比例比2021年有所提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64811.17元,增长864.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殡仪馆服务性收入纳入其他收入核算,2022年以前只在“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322231.29元。其中:基本支出5371091.01元,占总支出的3.5%;项目支出147951140.28元,占总支出的9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30464.76元,增长7.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9686.96元,增长4.88%,主要是2022年增加了以前年度在“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的彩票发行经费及行政事业在职人员提高工资待遇;项目支出增加10880777.8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拨款比2021年有所提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1091.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9686.96元,同比增长4.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基本资金增加及,2022年殡仪馆日常运转支出纳入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2165.1元,占基本支出的8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8925.91元,占基本支出的13.57%。人均情况为173261元/人.年,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16280.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951140.2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0777.8元,同比增长7.16%,主要是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拨款比例比2021年有所提高。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10863.05元。2021年春节慰问支出124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658432.82元,用于发放社会救助人员工资3451880.42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931800元、中心敬老院采购护理床支出118200元、中心敬老院等5个敬老院2022年运营补贴479700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540000元、三区及社区教育培训费38000元、彩票发行经费217052.4元;儿童福利1958112元,用于拨付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150000元、发放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HIV儿童)生活补助1808112元;老年福利12033913.05元,用于发放高龄津贴5003050元、拨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030863.05元;殡葬620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31951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216917.9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2579119.69元;临时救助1543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639.38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4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2503370.75元;其他城市救助93689.6元;其他农村救助593535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03880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费45000元、福彩圆梦助学105600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768200元、社区服务站建设1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9122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5%。与上年相比增加10293941.63元,增长7.3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拨款比2021年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83489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6%。主要用于保障31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年内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杨世侯退休金、遗属补助、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其他城乡救助等,比上年同期增长10294651.62元,增长7.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367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保障31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比上年同期减少11590.99元,下降3.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一名行政在职人员退休及在职人员医保缴费基数相对于2021年有所下降;

3.住房保障(类)支出352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缴纳31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0881元,增长3.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元,支出决算为3859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996.5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元,支出决算为3859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996.52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00元,年初预算数为1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已超15年,车辆老化,修理费过高;公务接待费超过预算数6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46.67元,下降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88.67元,下降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8元,下降11.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界桩勘验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界桩勘验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共20批次157人次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372元,比上年减少27251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分析是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费(2022年退休1人)略有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付办公用品费14423.48元、邮电费(网络费及电话费)20000元、工作人员出差下乡的差旅费16529元、培训经费29029元、涉及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接待费支出11600元、工会经费43044万元、福利费450元、公务用车因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出差下乡形成的维修费及燃料费等支出21996.52元、每月随工资统发公务员的交通补贴合计84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7815199.96元,其中,流动资产1748907.61元,固定资产42864531.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885875.05元,无形资产33341.94元,其他资产1282544.3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694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27192.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95.87平方米,账面原值3458797.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672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经过绩效自评,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职责履行到位: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共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0393047.81元,突出做好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低保10306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42.2%。二是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三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建成1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率先在全市实现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建成26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完成数、启动建设数、建设完成数均居全市之首,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四是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六是完成民政其他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评价结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038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88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7968元,增长148.38%。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0388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612元,增长2.44%,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费45000元、福彩圆梦助学105600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768200元、社区服务站建设120000元。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本年度未发生国家资本经营收支和政府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七、城市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城镇居民,给予补差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八、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是指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

十、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凤庆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凤庆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十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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