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凤庆县民政局
办公室地址:
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中段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4212833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县级及以下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相关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县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六)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全县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全县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曾娜娜,女,回族,1977年12月生,云南省委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级主任科员。

茶汉文,男,彝族,1977年1月生,云南省委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王勇,男,彝族,1973年2月生,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豆丽云,女,汉族,1980年10月生,云南民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机要、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民政法治建设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民政项目规划及建设进展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县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县辖区内相关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乡镇政府、村(居民)委会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我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指导和监督县以下相关审批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开展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殡葬管理执法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凤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拟订并协调全县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儿童服务机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全县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