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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中心,深入贯彻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全县工作大局“聚焦”“对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发展社会事业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尽心竭力解决民生需求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圆满完成了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儿童福利慈善、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社会经济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2018.47万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15000万元任务的80.12%。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入库资金10000万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10000万元任务的100%。
2.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基层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窗口,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救尽救。严格落实各项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城乡低保、特困救助资金发放做到按月社会化发放。2021年全县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2412.17万元。
3.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省政府2021年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设项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持续深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落实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
4.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力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及建设力度,抓好凤庆县骨灰堂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县级非法经营公墓的行为。依法开展全县大墓豪华墓整治和“活人墓”拆除工作。全面加强殡葬用品市场专项工作整治。抓好殡葬改革试点村工作。
5.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抓实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将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禁止大操大办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投入资金5999元购买流浪乞讨救助系统高拍仪设备,完成流浪乞讨救助系统的升级业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2万元,救助棉被13床,棉大衣9件,救助运动服24套,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凤庆县撤县设市、诗礼乡、大寺乡撤乡设镇、凤山镇撤镇设街道前期工作。对照国务院出台的《设立县级市标准》、省民政厅出台的《云南省设镇标准》的具体指标,及时衔接省市民政部门查找政策,积极汇报争取上级支持。目前已完成凤庆县撤县设市、诗礼乡、大寺乡撤乡设镇、凤山镇撤镇设街道的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摸排工作,将未达标指标分解到责任乡镇和县级各职能部门整改。
6.织牢织密基层社会治理网。提升村(居)自治能力建设。指导全县187个村(社区)、2811个村(居)民小组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圆满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长期不开展活动、基本不发挥作用,不参加社团年检的38家社会组织进行注销,全县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80个(其中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23个)。及时发放原大队、小乡、村公所离任干部生活补助。发放205名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享受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金53.03万元、52名原村公所(办事处)人员享受原村公所(办事处)人员享受定额生活补贴待遇人员补助金12.71万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7.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慈善事业助推乡村振兴。组织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微笑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凤庆县民政局(本级)
2.凤庆县中心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公务车1辆、殡仪车4辆、敬老院专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5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43.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收入17,386.51万元相比收入减少22.62%,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3,361.69万元,比上年16,681.93万元同比减少19.9%。政府性基金收入82.05万元比上年689.58同比减少88.1%。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减少;2020年的决算数含2019年12月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因财政困难,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1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14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13,707.04万元,占总支出的9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本年支出比上年19,082.4减少25.49%,其中:基本支出512.14万元比上年994.58万元减少48.51%,项目支出13,707.04万元比上年18,087.83减少24.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7%,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2万元比上年减少33.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02.69万元比上年减少26.83%,资本性支出439.9万元比上年增加37.47%。其他资本性支出24.1万元。2021年末财政拨款收入无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5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14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8.51%,原因是2020年支付的2019年高龄补贴398.43万元属于基本支出,2020年起高龄补贴调整为项目支出;2021年有2名行政人员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4%;人均情况为16.5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07.0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支出的18087.83万元减少24.22%,原因是我县的农村低保人数按政策减少。具体支出情况为:2021年春节慰问支出11.6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18.95万元,用于发放社会救助人员工资、洛党镇荣上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万元、中心敬老院等5个敬老院2020年运营补贴47.01万元、大寺乡漭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万元;儿童福利178.36万元;老年福利880.86万元;殡葬26.7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053.5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32.2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280.31万元;临时救助63.5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62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4.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130.79万元;其他城市救助6.52万元;其他农村救助65.74万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1.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67.32万元;用于残疾人补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上年对比减少24.52%,原因是2021年我县的农村低保人数按政策减少、2020年的支出数含2019年12月应发未发的高龄补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5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3%。主要用于保障31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年内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杨世侯退休金、遗属补助、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其他城乡救助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3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91.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42.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车辆已超15年,车辆老化,修理费过高;公务接待费超过预算数0.22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3万元,下降-2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2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9.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占68.25%;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占31.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共22批次17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6万元,与上年29.52万元对比,减少2.66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分析是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工会费(2021年退休2人)略有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付办公用品费1.87万元、水电费0.46万元、邮电费(网络费及电话费)2.1万元、工作人员出差下乡的差旅费4.25万元、培训经费0.15万元、涉及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因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出差下乡形成的维修费及燃料费等支出2.04万元、每月随工资统发公务员的交通补贴9.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40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04万元,固定资产535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47.5万元,无形资产3.41万元,其他资产3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1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6万元(县中心敬老院增加固定资产1.22万元、增加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房屋原值345.88万元、采购殡仪车2辆价值48.8万元、高拍仪一套0.6万元、电脑1台0.42万元;捐赠勐佑镇棕园村电脑2台,打印机1台,价值0.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408.35 |
271.04 |
5352.7 |
4799.59 |
158.94 |
394.15 |
0 |
747.5 |
3.41 |
33.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2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城市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城镇居民,给予补差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二、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三、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是指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凤庆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凤庆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五、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