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索引号
mzj333/2024-00107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11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
作者:民政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0000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3.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4.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3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设置及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13号)下设办公室,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6个股室。核准凤庆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6名。

  2.事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19〕28号)核准,凤庆县民政局下设凤庆县中心敬老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婚姻集中登记管理中心、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殡仪馆6个股级事业单位。其中:婚姻集中登记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4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2名,实有3名,超编1人;殡仪馆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2名;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3名;中心敬老院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6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3名。儿童福利院编制1名,实有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严格履行乡镇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审批主体责任,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的精准。二是切实管理和运用好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系统,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信息准确录入,动态管理更新及时。保证系统信息与实际发放人员信息一致。三是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确保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所审核批准的各类对象手中。

  2.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殡葬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结合。结合建设美丽凤庆,将殡葬改革列入乡村振兴战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万名干部回乡规划家乡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级群众自治管理重要事项。二是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三是继续做好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及服务工作。四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对象精准。

  3.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3125名留守儿童、415名留守妇女全部纳入信息库进行管理,建成“儿童之家”170个,进一步做好孤儿申请、核实、生活费发放工作

  4.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及运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5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55.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77.2万元,增幅为109.7%,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县级预算部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5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55.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55.85万元(本级财力6455.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77.2万元,增幅为109.7%,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县级预算部分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455.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5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退休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93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6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县级预算增加。

  (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单位:元


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用途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1

2

3


6



2080201

行政运行

1,675,231.08

1,675,231.08


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685,227.34

1,685,227.34


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51,200.00

451,200.00


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1,990.80

91,990.80


做实2021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0,366.20

40,366.20


退休人员杨世侯退休金


2080801

死亡抚恤

23,460.00

23,460.00


遗属补助


2081001

儿童福利

108,480.00


108,480.00

孤儿生活补助


2081002

老年福利

3,556,518.00


3,556,518.00

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14,333.04

614,333.04


敬老院在职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2,441,390.00


12,441,390.00

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15,276.28


615,276.28

城市低保补助金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9,947,664.80


19,947,664.80

农村低保补助金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998,448.00


21,998,448.00

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金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123,250.92


123,250.92

精简人员生活补助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519,988.80


519,988.80

原公所干部及小乡干部生活补助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6,051.83

116,051.83


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6,968.17

196,968.17


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248.00

14,248.00


在职人员大病保险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8,400.00

338,400.00


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合 计

64,558,493.26

5,247,476.46

59,311,016.80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4.75万元,项目支出5931.1万元)。

  1.基本支出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单位: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

全年数

本次下达

3

6

7

8

9

12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30101

基本工资

497,592.00

497,592.00

497,592.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1

基本工资

589,164.00

589,164.00

589,164.00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547,920.00

547,920.00

547,920.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341,508.00

341,508.00

341,508.00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140,700.00

140,700.00

140,700.00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30103

奖金

288,000.00

288,000.00

288,000.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7

绩效工资

205,680.00

205,680.00

205,680.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7

绩效工资

166,464.00

166,464.00

166,464.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7

绩效工资

288,000.00

288,000.00

288,000.00

社会保障缴费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7,281.92

167,281.92

167,281.92

社会保障缴费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450.56

208,450.56

208,450.56

社会保障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6,051.83

116,051.83

116,051.83

社会保障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4,612.58

144,612.58

144,612.58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091.02

2,091.02

2,091.02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605.63

2,605.63

2,605.63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41.06

1,141.06

1,141.06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119.71

9,119.71

9,119.71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672.00

7,672.00

7,672.00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932.00

4,932.00

4,932.00

社会保障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1,990.80

91,990.80

91,990.80

住房公积金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5,461.00

125,461.00

125,461.00

住房公积金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6,338.00

156,338.00

156,338.00

公务接待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6,000.00

6,000.00

6,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7

邮电费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1

办公费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2,000.00

2,000.00

2,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5

水费

1,000.00

1,000.00

1,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6

电费

1,000.00

1,000.00

1,000.00

公务接待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5,000.00

5,000.00

5,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7

邮电费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1

办公费

18,800.00

18,800.00

18,8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6

电费

1,500.00

1,500.00

1,5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5

水费

1,500.00

1,500.00

1,500.00

工会经费

30228

工会经费

20,910.00

20,910.00

20,910.00

工会经费

30228

工会经费

26,056.00

26,056.00

26,056.00

职工教育经费

30216

培训费

15,683.00

15,683.00

15,683.00

职工教育经费

30216

培训费

19,542.00

19,542.00

19,542.00

福利费

30229

福利费

194.00

194.00

194.00

福利费

30229

福利费

288.00

288.00

288.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11,000.00

111,000.00

111,000.00

生活补助

30302

退休费

40,366.20

40,366.20

40,366.20

生活补助

30305

生活补助

23,460.00

23,460.00

23,460.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1

基本工资

206,160.00

206,160.00

206,160.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125,808.00

125,808.00

125,808.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7

绩效工资

77,280.00

77,280.00

77,280.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7

绩效工资

62,424.00

62,424.00

62,424.00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0107

绩效工资

108,000.00

108,000.00

108,000.00

社会保障缴费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5,467.52

75,467.52

75,467.52

社会保障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355.59

52,355.59

52,355.59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43.34

943.34

943.34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301.70

3,301.70

3,301.70

社会保障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644.00

1,644.00

1,644.00

住房公积金

30113

住房公积金

56,601.00

56,601.00

56,601.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5

水费

3,700.00

3,700.00

3,7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6

电费

5,100.00

5,100.00

5,100.00

一般公用经费

30201

办公费

5,000.00

5,000.00

5,000.00

工会经费

30228

工会经费

9,433.00

9,433.00

9,433.00

职工教育经费

30216

培训费

7,075.00

7,075.00

7,075.00

福利费

30229

福利费

108.00

108.00

108.00

合计

5,247,476.46

5,247,476.46

5,247,476.46



  2.项目支出


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元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本年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

530921210000000001783

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30305

生活补助

385,660.80

385,660.80

530921210000000001803

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资金

30305

生活补助

134,328.00

134,328.00

530921210000000001821

高龄老人保健(长寿)生活补助资金

30305

生活补助

3,556,518.00

3,556,518.00

530921210000000001870

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30305

生活补助

123,250.92

123,250.92

530921210000000001917

孤儿生活补助资金

30306

救济费

108,480.00

108,480.00

530921210000000001920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30306

救济费

615,276.28

615,276.28

53092121000000000192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30306

救济费

19,947,664.80

19,947,664.80

530921210000000001923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30306

救济费

21,998,448.00

21,998,448.00

530921210000000001924

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

30305

生活补助

12,441,390.00

12,441,390.00

合计

59,311,016.80

59,311,016.80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年初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部门年初预算暂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年初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增幅为55%,具体变化为: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100%。

  增加原因是2020年无预算,2021年接待费列入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幅为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幅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增幅为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1年三公经费增长原因是2020年无预算,2021年接待费列入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规范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和省市两级规定的标准制定我县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规范城市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HIV儿童生活补助。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六)小乡干部及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补助。提高村级干部待遇,建立村(社区)干部补贴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关心关爱村(社区)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确保村组干部的待遇按照标准落实到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市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城镇居民,给予补差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2.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3.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是指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

  4.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凤庆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凤庆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开的内容在2020的基础上增加了凤庆县中心敬老院的经费部分及2020年中有4名事业人员调入。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凤庆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7年开始实施,自该项目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成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组,同时成立了县乡两级工作机构,以保证农村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出台了《凤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让低保工作有据可依;三是狠抓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低保工作机制和程序。通过近九年来该项目的实施,为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6851户27025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09.4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2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保障,按月给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县逐级配套。2021年本级财政按比例预算安排资金1994.76万元。按月申请拨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及政策规定家庭财产状况,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保障,按月给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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