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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jytyj/2023-00289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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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培育教育情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以党组织为引领,以党小组为单位,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比态度,看责任意识强不强;比作风,看担当干事实不实;比执行力,看政治品质好不好”的“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自信自强、踔厉奋发,努力向有情怀教师看齐。

2.以教学常规为支柱,塑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依据《凤庆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出《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并在学期初结合学校实际作出《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工作安排意见》,编制《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教研工作计划》《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班主任工作计划》等工作计划,教师再以学校各项计划编制教师个人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特别要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以新教材、新课标、新教法为核心,主要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教研工作;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等各项培训;期末结束后学校各级各部门及教师分别总结本年教育教学工作,并写出工作总结。

3.以德育为首,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德育教育,培养品学兼优的双优生。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以养成习惯教育、红色教育为突破口,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一是按照《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的实施意见》和《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意见》,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方针规范上墙。二是建立规范的德育、安全、学习园地等专栏;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加强校园文化和绿化美化建设,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三是通过校会、晨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道德与法治教师讲座的方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着力点,构建安全管理全域网。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汇总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规范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补充规定;二是校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层层签订学生安全责任状;三是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并适时组织师生应急演练;四是落实师生安全教育,加强以防“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用电、用火”为主的安全防范工作;五是加大对校园周边巡查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科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室。下设1所完全小学和2所幼儿园,分别是:凤庆县新华乡砚田完小、凤庆县新华乡沙帽村幼儿园、凤庆县新华乡凤云村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706181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4628.05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185.34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328.42元,同比增长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201.44元,同比增长1.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78873.02元,同比下降82.1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工资标准调整增资;二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社部门拨入2020年6.13专项招聘教师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90000.00元,本年无此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7046902.98元。其中:基本支出5930823.11元,占总支出的84.16%;项目支出1116079.87元,占总支出的15.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862.57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8942.44元,同比下降16.93%;项目支出增加1116079.87元,因上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财政财力困难,本年6-12月份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暂未发放;二是往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核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0823.1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08942.44元,同比下降16.9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847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352.8元,占基本支出的1.2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5386.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6079.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6079.87元,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核算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砚田完小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支出,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轻困难家庭儿童入园经济负担。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255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困难家庭学生经济负担。

4.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353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5.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572644.8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等运转支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664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74.91元,同比增长0.0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工资标准调整增资;二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81385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1%。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4312.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272.2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1270.00元、资本性支出50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74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其中: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5795.04元、退休费33450.00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0497.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708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2820.55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1426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5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2022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因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资产净值总额12458414.82元,其中,流动资产605459.28元,固定资产净值1181852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34434.3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净值总额增加4454701.80元,增加55.66%。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5242905.55元,增长79.7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483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6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6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7046642.54元,其中:基本支出5930562.67元,占支出总额的84.16%,项目支出1116079.87元,占支出总额的15.84%。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116079.87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城乡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个项目。

(1)城乡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00.00元,执行数为5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00.00元,执行数为14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并已补助到位,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儿童入园经济负担,受助家庭满意率100%。

(3)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35.00元,执行数为353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得到保障。

(4)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2644.87元,执行数为572644.87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学校日常办公、教师培训、设备购置等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00.00元,执行数为25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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