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5301000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谱写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好“四个突出”和“三个坚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确保了年内不出现教职工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和党风廉政责任问题。
2.竭尽全力抓安全,尽职尽责保平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举一反三,盯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落实。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全体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规避危险”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校会、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出行、防溺水、防火、防暴、防不法侵害、防欺凌、防拥挤踩踏、心理健康、燃放烟花爆竹、防电信诈骗、防疾病预防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自护能力。一年来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将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落到实处。
3.坚持质量立校,扎实推进教育教学管理。通过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强化班级管理,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狠抓教学常规管理,采取村组管理加年级组教研管理的教学常规管理模式,将纵向的村组管理和横向的年级组管理相结合,突出依管理促质量的核心理念。规范落实课堂常规,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突出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测试“五个环节”,严把教学常规检查“一个关口”。抓实校本教研,着力培养培训市县镇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通过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来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从而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师徒制,通过听示范课,上过关课、汇报课,使新教师尽快进入状态,快速成长。2022年度,学校综合评价位居全县第9名,实现了中心校所制定的进入全县前十名的奋斗目标。
4.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文明校园、强化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为主线,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性和社会责任感为宗旨,以德育、少先队建设、养成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和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以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打造德育阵地为主渠道。建立和健全了德育工作制度,营造了优良育人环境,开展好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一年来,用教风促学风的形式,促进了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学校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班风和学风。
5.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抓实师德师风建设这一根本。制定和实施教师岗位责任制,与教职工签订了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责任书,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到位、责任到人;制定和实施党员挂钩包保班级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一年来,我校通过示范引领、培训学习、压实责任等方式,提高了教师爱岗敬业的意识,推进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师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突出业务学习这一重点,制定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引导教师走出去学习,取他人的教学之经,补学校教育教学上的短板,本学年派雪华完小村组长李佳深到上海学习,从管理和教学两个层面促进能力提升,助推学校发展;认真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县级课赛,通过精心准备、反复磨课,让教研组教师在参与中审视我们的课堂、反思我们的教学理念。
6.学校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加强教师团队和后勤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教育;二是抓好后勤服务常规工作;三是做好水、电、宿舍、教室、课桌凳等设施的及时维护维修工作;四是强化食堂、食材、员工的管理工作;五是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本年度,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落实,完成松花完小校园绿化改造,雪华完小围墙加固维修,雪华完小学生课桌椅维修;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完成雪华完小乡村少年宫建设筹备工作,确保少年宫活动正常开展。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料审核、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任意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和提高或降低资助标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学处、总务处。下设4所村级小学,分别是: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完小、凤庆县三岔河镇光华完小、凤庆县三岔河镇松花完小、凤庆县三岔河镇涌金完小。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8,689,663.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7,061.59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601.85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123.69元,同比增长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824.50元,增长2.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77,700.81元,同比下降86.0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以往年度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社部门拨入6.13专项招聘教师就业补贴90,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8,732,357.87元。其中:基本支出7,672,186.74元,占总支出的87.86%;项目支出1,060,171.13元,占总支出的12.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8,733.36元,同比下降1.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8,904.49元,下降11.72%;项目支出增加900,171.13元,增长562.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教师较上年减少8人,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6-12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等人员经费因财力困难暂未发放。其中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和2022年以前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支出按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核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72,186.7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18,904.49元,同比下降11.7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25,081.44元,占基本支出的9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105.30元,占基本支出的1.9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7,857.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0,171.1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00,171.13元,同比增长562.6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973,561.1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2.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83,550.00元,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其中:资助学前幼儿47,550.00元,资助义务教育学生36,000.00元。
3.乡村少年宫补助资金支出3,060.00元,用于乡村少年宫开展文体活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9,297.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57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166,62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学校办公运转支出,其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5,215,486.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666.4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0,474.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69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等,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4,100.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1,400.0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8,190.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9,63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51,652.24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17,98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69,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因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8,659,764.54元,其中,流动资产1,158,752.78元,固定资产11,691,294.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809,716.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6,282.79元,增长12.9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8,549.01元,增长11.5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8,740,017.89元,其中:基本支出7,672,186.74元,占支出总额的87.78%,项目支出1,067,831.15元,占支出总额的12.22%。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064,771.15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9.7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3,060.0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29%。支出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全面改薄工程项目资金3个项目。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1,221.15元,执行数为973,561.13元,完成预算的99.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培训、日常办公运转等经费得到保障。
(2)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550.00元,执行数为83,5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资助对象的认定,并及时发放补助。
(3)少年宫运转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60.00元,执行数为3,0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雪华完小乡村少年宫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2.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0.00元,属于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等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