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401000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办学方向。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修订)》,全面开展学校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内容。三是结合学校实际,巩固“文明校园”和“绿色校园”的创建成果。
2.抓实常规,推进课改,树立质量意识。
学校认真贯彻省、市、县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学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凤庆县教学常规考核方案》,学校制定并执行符合学校实际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导处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各项教学环节,按照《主备课活动操作规范》实施主备课制度,教师常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抓好学期末质量检测及教学成果分析,找出存在的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按要求开展学校党建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支持、抓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按要求正常开展活动;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五基本”要求抓实党建示范点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工作,按期开展各项活动。
二是2022年每个季度学校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认真对辖区内的学校完成驻校蹲点工作。驻校蹲点主要以查看校园、查看常规、入班听课、上党课、交心谈心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学校发展。
三是学校发扬党员带头辐射作用,以教学为中心,以“抓好教学促党建,抓实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把学校的各项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发展的第一理念,积极培养新教师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实行新、老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恪守师德底线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无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室,下设3所完全小学、3所幼儿园,分别是:1.凤庆县新华乡新华完小。2.凤庆县新华乡红岩完小。3.凤庆县新华乡美华完小。4.凤庆县新华乡中心幼儿园。5.凤庆县新华乡美华村幼儿园。6.凤庆县新华乡红岩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94038.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0406.08元,占总收入的97.4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3632.90元,占总收入的2.59%。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6082.51元,同比增长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557.78元,同比增长5.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33524.73元,同比增长233.2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入以往年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二是年末决算食堂账并入其他收入(学生伙食费)62592.01元;三是华能小湾电厂捐赠“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27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64329.1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3142.40元,占总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1501186.79元,占总支出的11.9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4160.33元,同比增长2.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7026.46元,同比下降9.47%;项目支出增加1501186.79元,因上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增减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资金财政在本年安排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6-12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和2022年以前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资金按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项目管理要求,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63142.4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0918.29元,同比下降8.6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71323.29元,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819.11元,占基本支出的1.7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2400.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1186.7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01186.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429686.79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支出2175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00元,主要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6432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0268.50元,同比增长3.72%。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资金财政在本年安排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35763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4%。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1197.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695.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4931.00元、资本性支出2581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598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其中: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519.04元、职业年金2605.9元、退休费11100.00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0764.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22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46969.70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5318.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18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2022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9286937.80元,其中,流动资产1846201.99元,固定资产14843067.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97668.5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0466.96元,增长3.4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3351.35元,下降4.7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494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12564329.1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3142.40元,占支出总额的88.05%,项目支出1501186.79元,占支出总额的11.95%。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501186.79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个项目。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9686.79元,执行数为1429686.79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培训、日常办公运转等经费得到保障。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50.00元,执行数为217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资助对象认定,并及时补助到位。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750.00元,执行数为497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资助对象认定,并及时补助到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