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42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巩固“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成果,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为引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落实“双减”“双升”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2022年度,学校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8次,召开党小组会14次,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开展学习“榜样”活动。组织学习“张桂梅先进事迹”“张从顺、张子权先进事迹”的教育活动,在学习榜样的过程中让党员持续接受教育,推动先进典型教育常态化,并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身边榜样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向身边先进典型看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凤庆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酒驾、无证驾驶、赌博、饮酒影响工作的处分办法(试行)》,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教书育人,防范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以提质增效为主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严格常规管理提高教学效益。细化常规管理每一个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小学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督查,不断推进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强化新课程、新课标的教研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快推进优质资源和网络平台共享。以打造高效课堂、实施有效教学为中心,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扎实推进适合新课标的“1+N”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校本教研水平。从教师学习、培训、教研活动、成果展示等方面规范校本教研行为,推进校本教研常态化。坚持“四定”“四有”“五统一”规范主备课活动,开展集体备课和二次备课,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提高备课教学效益的实效。落实年级组教师的专业学习培训制度、师生同考制度,强化教师间的听课、说课、评课管理,提高教材驾驭能力及教学常规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德育管理,突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德育工作,确定每学期德育工作任务时间推进表,抓好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生活作风管理,树立身正为范的良好形象,各教师要有大局意识、集体主义意识和自觉意识,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人人都要有“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理念。
三是制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方案》,按照中心校“七有效”的要求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环节,实施四周一次主备课制度,开展好单元检测、月检测、期中检测、模拟考等过程测试。常规检查中心校每期不少于2次,并有常规检查记录及整改补差提优措施、教师教学常规考核成绩册。加强教研工作,抓好校本教研,加强教师培训研修,教师征订教育教学刊物不少于1份,讲求学习实效。
四是学校高度重视、毫不懈怠,用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措施应对校园突发事件。保障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推进,学校细化各项工作,教材、办公用品、安保用品、消防器材等物资提前准备就绪。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洁净校园、文明校园。深入研判每个学校“网格化管理”安全模式,不留死角,责任到人。
3.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
为确保2022年收支平衡,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找出做得好的方面及不足方面,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教育体育局汇报;二是紧紧围绕财政局批准的预算管理,做好学校的收支管理;三是严格财务管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四是严格执行每月的财政收支制度。
4.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加强财务监督与规范财务管理、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相结合,不断学习完善会计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效益,达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会计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下设7所村级小学,分别是:凤庆县凤山镇青树完小、凤庆县凤山镇团山完小、凤庆县凤山镇大摆田完小、凤庆县凤山镇周家寨完小、凤庆县凤山镇水箐完小、凤庆县凤山镇安石完小、凤庆县凤山镇美女山完小。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以及“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30,47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1,230.48元,占总收入的94.7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99,249.27元,占总收入的5.28%。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9,471.66元,同比增长4.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06.44元,同比下降0.03%;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774,778.10元,同比增长622.4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食堂账并入学生伙食费634,134.8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84,203.83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8,742.06元,占总支出的90.99%;项目支出1,475,461.77元,占总支出的9.0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564.57元,同比下降0.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77,026.34元,同比下降9.57%;项目支出增加1,475,461.77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增减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本年6-12月份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其中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一是财政困难,本年6-12月份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暂未发放;二是2021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按基本支出进行财务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核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08,742.0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77,026.34元,同比下降9.5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34,095.26元,占基本支出的9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646.80元,占基本支出的1.1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1,789.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461.7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75,461.77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增减对比分析。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为: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134,497.3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等运转支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支出12,600.00元,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幼儿资助;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用于青树完小教学楼项目建设;
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63,25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非财政资金项目支出165,114.45元,用于电子白板等教学设备采购支出78,924.40元,用于第38个教师活动支出5,000.00元,用于绿美校园创建支出7,000.00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学生资助等74,190.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9,089.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8%。与上年相比减少257,922.85元,同比下降1.57%,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本年6-12月份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2,849,88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保障学校办公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33,864.9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0,879.9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144.12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6,84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等,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0,991.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11.16元,退休费支出112,296.00元,生活补助支出38,350.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982,79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36,291.12元,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46,5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9,5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因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4,027,708.74元,其中,流动资产1,945,383.34元,固定资产9,030,455.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51,870.2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74,383.67元,同比增长43.8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13,069.83元,同比增长24.74%;流动资产增加1,861,313.84元,同比增长2,214.0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32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324.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9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16,132,151.28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8,742.06元,占支出总额的91.80%,项目支出1,323,409.22元,占支出总额的8.20%。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等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323,409.22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4个项目。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6,178.19元,执行数为1,134,497.32元,完成预算的98.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学校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师培训、教学设备购置等经费得到保障。
(2)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00.00元,执行数为12,6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资助对象的认定,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250.00元,执行数为63,2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4)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执行数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青树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学校的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