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jytyj/2023-00278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3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3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支持、抓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按要求正常开展活动;巩固提升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建教学“双推进”工作,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五基本”要求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全面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学校不出现区域性党风廉政责任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一网两单”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

2.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严格按各项要求开展安全工作,安全工作业务档案齐全。学校学年初成立了大河中学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一年来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材料;学校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认真组织师生应急疏散演练;学校与年级组长、年级组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层层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认真落实日检查、周总结、月上报工作;加大投入,学校设有专职门卫,物防、技防达相应标准,学校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整改;认真落实师生安全教育,通过教师会、家长会、国旗下讲话、安全主题班会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消防安全、用电、用火、自然灾害”等为主的安全工作;推行“六T”实务管理,落实值班领导一日抽查制度和陪餐制度;执行重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且不越级上报制度;在本学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3.控辍保学工作。

学校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认真执行“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保学工作方针,落实“执法控辍、制度控辍、学籍控辍、以德控辍、以质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认真按照“四步控辍法”履行好宣传和管理责任,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与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责任书,强化督查指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宣传到位,工作到位,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在校生按时返校工作,千方百计杜绝辍学,巩固学额。本学年按计划完成了招生任务,初中完学率达97%以上,初三升学率达100%,辖区内没有辍学情况发生;初中没有大班额班级;学校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力度,并以《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班主任知晓帮助制度>的通知》中“班主任十知晓十帮助”指导班主任加强班级管理,提升班级管理能力和水平;校长深入班级了解班主任工作开展情况,批阅《班主任工作手册》,参加班级主题班会,指导点评班主任开好主题班会,指导好班主任开展家访工作,并参与家访,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德育工作。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凤庆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办法》《凤庆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分阶段训练考核实施办法》《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德育工作安排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学校德育工作,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时上报开展活动总结,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上墙,有规范的德育宣传专栏;学校持之以恒抓实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按《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的实施意见》《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意见》,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创建校风、教风、学风示范校;加强校园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创上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绿美校园、洁净校园和各类示范学校。

5.教育教学工作。

认真落实《凤庆县22项教育质量制度》,深入开展“质量校园”建设,实施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制度,力促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按《凤庆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制定了《大河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大河中学听评课制度》《大河中学作业批改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环节,实施主备课制度,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测并有检测记录和分析报告,由年级组长、教学处认真组织成绩分析,及时整改;教学常规检查有记录、考核有成绩册,并有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常规管理,用过程保证质量。

6.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凤庆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酒驾、无证驾驶、赌博、饮酒影响工作的处分办法(试行)》,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教书育人,防犯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问题,一学年来,无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问题;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抓好教师评聘考核管理工作,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严格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庆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执行教师工资待遇,认真学习《凤庆县教育体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试行),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学处、政教处、总务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616104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7039.25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009.59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4851.05元,同比下降3.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7420.12元,同比下降3.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57430.93元,同比下降62.81%。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6-12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6104041.62元。其中:基本支出5483702.98元,占总支出的89.84%;项目支出620338.64元,占总支出的10.1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6861.66元,同比下降6.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7200.3元,同比下降15.78%;项目支出增加620338.64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增减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6-12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83702.9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7197.00元,同比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6-12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和2022年以前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资金按基本支出核算。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22123.46元,占基本支出的9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579.52元,占基本支出的1.1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0737.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338.64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增减对比分析。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550338.64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用于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3.非财政项目(中山大学一对一助学金)支出30000.00元,用于对3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资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320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7102.18元,同比下降5.41%,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6-12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暂未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493641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8%,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85340.41元,公用经费支出60739.00元,项目资金590338.6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87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离退休费112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626.72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767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337751.33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992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5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比上年同期减少13065元,同比下降3.05%。主要用于上缴教师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因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大河中学资产总额8020028.25元,其中,流动资产128904.35元,固定资产7361498.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962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同期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6332.23元,同比减少4.2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413.68元,同比减少4.2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6167604.82元,其中:基本支出5548473.95元,占支出总额的89.96%,项目支出619130.87元,占支出总额的10.04%。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619130.87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个项目。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执行数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在籍在校困难学生认定,发放生活补助163人。

(2)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9130.87元,执行数为550338.64元,完成预算的95.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学校办公运转、教师培训、设备购置等经费得到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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