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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努力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1)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领导能够以身作则,实施“制度化与人性化结合”的管理,使学校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2)我校本着“以人为本为学生服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本着“一个力保,两个狠抓,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进行工作。
2.教务工作。
(1)按严格的教导教学管理规范和教务职责进行教学,全力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
(2)实行课表统一管理,增加学科的协调性。
(3)严格管理期中、期末等各次检测,及时做出成绩分析,有的放矢转变学生的学习生活态度。
(4)加强毕业班考试的反馈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召开家长会,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形成教育的合力。
3.教科研工作。
(1)以研究教材、学习新课标,优化教学过程为主要内容,认真进行学科教研活动。在活动中充分结合教研课题,研究性课程,多媒体教学、学法指导等内容。
(2)教育科研:狠抓学校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把传统的教学模式逐渐转变为“探究--交流点拨--巩固”探究教学模式,老师们的教育观念已产生了显著的变化。发挥教科研的主导作用,以已经立项的科研课题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小课题、实用性内容的研究,以点带面,提高了教师的科研能力。
4.德育工作。
(1)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强化德育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针对班主任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布置的各项工作。
(3)加强规范教育,进一步做好《德育规程》的贯彻落实。结合本校情况,制定出具有本校特色的主题班会等活动方案。
(4)落实社会实践教育,组织学生进行义务植树等劳动教育。
(5)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采取责任认定层层负责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反复教育。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
5.后勤工作及其他工作。
(1)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不合法收费;搞好经费预算和决算,严格履行现金、支票、借出和报销手续,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了资金为教学服务的作用。
(2)推行“两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增加资金收支情况的透明度。
(3)建设学校附属工程及修建贺费完小综合楼。
(4)加强了对住校生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有序,高效的学习和生活。以寄宿生内务管理、夜班值勤、制度完善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学处、总务处,下设6所村级小学,分别是:1.凤庆县营盘镇平掌完小;2.凤庆县营盘镇景杏完小;3.凤庆县营盘镇贺费完小;4.凤庆县营盘镇勐统完小;5.凤庆县营盘镇三塔完小;6.凤庆县营盘镇帮景小学。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093207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31486.81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592.27元,占总收入的0.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5713.22元,同比增长6.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5927.09元,同比增长6.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9786.13元,同比增长10.78%。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付以往年度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经费;二是本年的校舍建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三是年终食堂并入大账学生伙食费93140.67元,较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13455.12元。其中:基本支出8861637.42元,占总支出的81.95%;项目支出1951817.70元,占总支出的18.0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7993.30元,同比增长4.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3824.40元,同比下降14.67%;项目支出增加1951817.70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因财政“一体化”改革,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按项目支出核算;二是本年较上年增加校舍建设项目经费4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1637.42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1523824.40元,同比下降14.6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33006.11元,占基本支出的9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631.31元,占基本支出的1.4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2733.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1817.70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951817.70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资助金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2.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办公支出。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建设)补助资金21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杏中心学校勐统完小、三塔完小、帮景小学附属工程建设。
4.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杏中心学校平掌完小学生宿舍楼工程建设。
5.2021年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补助资金1045.62元,主要用于改善办税人员办公条件。
6.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励补助资金2632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7.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67572.08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240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522643.64元,同比增长5.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付以往年度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经费;二是本年新增2022年收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建设)补助资金210000.00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902287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5%。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学校办公支出及学生资助等运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941461.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243.3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5015.00元,资本性支出43716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59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岗退养民师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547164.96元,离岗退养民师等退休费50196.0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23238.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2059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501893.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18706.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48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景杏中心学校在职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不属于行政单位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6866482.59元,其中,流动资产1646372.87元,固定资产14979965.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0000.00元,无形资产30144.3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9882.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72357.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10812409.50元。其中:基本支出8861637.42元,占总支出的81.96%;项目支出1950772.08元,占总支出的18.04%。
组织对学前教育资助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建设)补助资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励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6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950772.08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学前教育资助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建设)补助资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励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6个项目。
(1)学前教育资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执行数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3000.00元,受益人数20人。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学前教育学生的家庭负担,巩固了学前教育儿童入园率。
(2)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0.00元,执行数为7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提升了学前教育巩固率,教师满意度达95%以上。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00.00元,执行数为2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景杏中心学校完成了勐统完小、三塔完小、帮景小学附属工程3所,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义务教育达到均衡发展,2022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4)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执行数为2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景杏中心学校平掌完小学生宿舍楼工程开始施工。景杏中心学校平掌完小学生宿舍楼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义务教育达到均衡发展,2022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5)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200.00元,执行数为263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2022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教师满意度达95%以上。
(6)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1543.70元,执行数为1267572.08元,完成预算的95.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提升了义务教育巩固率,教师满意度达95%以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5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