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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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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tyj/2023-00244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9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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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素质。

一是科学、优化分工,强化责任。二是通过开展班子例会(每周一晚),共同民主协商、出谋划策,努力构建团结、创新的领导班子,全面管理好学校工作。三是实行班子成员挂钩学校、年级的制度。定期深入挂钩学校、年级进行指导,督查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排除后顾之忧,让教师能安心从教。

2.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效益。

我校不断强化质量核心意识,以“课改”促质量。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理念,以狠抓养成教育促质量,不断完善《平河中心校“九环节”教学模式》。2022学年上学期,在全体教师的努力下,中心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取得了全县37所六年制中心学校第十三名。

我校之所以能取得以上较好的教学质量效果,除有一支团结上进的教师团队外,还依赖于上级的指导、兄弟学校的帮助,更离不开中心校严谨的质量管理意识。

3.加强教研师训工作,以研促教,提升质量。

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研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每次活动都具有计划性、针对性。每个教研组成员都积极主动参与,并承担组内分配的教研任务。

备课采用集体备课的形式,做到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测评,大力提倡随堂听课活动。

4.抓好“素质教育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抓好学校德育工作。抓实《凤庆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分阶段训练考核实施办法》《凤庆县中小学教育效果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凤庆县德育工作管理办法》。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抓学生发展平台的搭建,让学生在活动中锻炼,在锻炼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培养了学生的特长与能力,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

5.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抓实“三操”及“大课间活动”。上足上好音乐、美术、体育课。积极开展心理辅导、疾病预防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关注和疏导学生心理情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对学生进行考试心理疏导,做到考试不紧张,有耐心,少遗憾。

6.抓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022学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进一步规范了平河完小、和顺完小、双龙完小的校舍,提升了学校的育人环境。

7.加强后勤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学校财务、食堂财务定期不定期进行内审。严格执行公用经费管理规定,大额经费支付提交中心校集体研究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发生。抓实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中心校现学校4所,各完小、幼儿园均建有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能满足师生开餐需要。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校务、政务公开。

加强中心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党员教师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三会一课”,印发好学习材料、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和制定整改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学处、财务室,下设3所村级完小1所幼儿园,分别是:1.凤庆县平河完小;2.凤庆县和顺完小;3.凤庆县双龙完小;4.凤庆县平河村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以及“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表册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857875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1317.90元,占总收入的96.6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287437.69元,占总收入的3.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1603.52元,同比增长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189.22元,同比增长1.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17414.30元,同比增长310.4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入以往年度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经费;二是本年新增大寺乡人居环境提升学校绿化经费3000.64元;三是年终2022年食堂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283832.3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8336066.11元。其中:基本支出7277610.6元,占总支出的87.3%;项目支出1058455.51元,占总支出的12.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7660.91元,同比下降3.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7116.42元,同比下降14.43%;项目支出增加949455.51元,同比增长871.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6至12月份的乡村教师深化补助和乡镇岗位补贴暂未发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因财政“一体化”改革,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按项目支出核算;二是本年度拨入以往年度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资金,商品服务支出和学生助学金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77610.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27116.42元,同比下降14.4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2834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7.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265.39元,占基本支出的2.0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407.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8455.5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49455.51元,同比增长871.0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资助金349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57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71560.51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日常办公、教师培训等支出。

4.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19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办公、教师培训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1790.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211913.61元,同比下降2.4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教师数减少,人员经费等减少;二是本年因财政困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内尚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693534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4%,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运转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6082.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534.8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6519.00元,资本性支出2221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71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退休费及抚恤金支出。具体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7645.48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740.00元,离岗退养民师退休费35328.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4680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金,大病保险等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25827.19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0978.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4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不属于行政单位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454910.61元,其中,流动资产1541022.31元,固定资产4549713.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64174.7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2539.80元,同比增长11.7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190.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8331790.02元,其中:基本支出7273334.51元,占支出总额的87.30%,项目支1058455.51元,占支出总额的12.70%.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资助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等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058455.51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2.7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资助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等4个项目。

(1)学前教育资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950.00元,执行数为349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发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4950.00元,受益人数84人。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学前教育学生的家庭负担,巩固了学前教育儿童入园率。

(2)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3651.00元,执行数为971560.51元,完成预算的97.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提升了义务教育巩固率,教师满意度达95%以上。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750.00元,执行数为457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发放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5750.00元,受益人数为85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义务教育学生的家庭负担,2022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4)幼儿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95.00元,执行数为619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发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195.00元。通过幼儿园教育生均教育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巩固了学前教育儿童入园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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