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czj333/2024-00013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7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决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3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划归凤庆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县局和派出所,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建设“平安林区”为目标,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为维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迎接建党100周年、COP15顺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林区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5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36.27万元,减少原因为:1、本单位2021年无非财政拨款收入;2、2021年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减少人员4名,所以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1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4万元,占总支出的84.73%;项目支出78.31万元,占总支出的15.27%;与2020年相比支出减少39.05万元,减少原因为:1、2021年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减少人员4名,所以支出减少;2、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1万元,减少原因为:1、2021年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减少人员4名,所以204类、20805类、210类、221类收入及支出减少;2、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5万元,增加原因为:1,我大队2020年末项目结转结余50.05万元;2、我单位2021年,收到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2万元,市局专项行动经费15万元,加之我单位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特别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非法侵占林地案件的办理,所以204类支出增加;本单位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对比减少24.37万元,1、2021年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减少人员4名,所以支出减少;2、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1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4%。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6%;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因疫情防控任务加大,我单位负责全县5个卡点执勤任务,所以公务用车用量增加,支出增大;2、我单位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所以公务用车用量增加,导致支出增加;3、我单位支付历年修理费欠款,所以支出增加;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所以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04万元,增长16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2万元,增长17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16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因疫情防控任务加大,我单位负责全县5个卡点执勤任务,所以公务用车用量增加,支出增大;2、我单位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所以公务用车用量增加,导致支出增加;3、我单位支付历年修理费欠款,所以支出增加;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所以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无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我单位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以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7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3.75万元,差旅费0.61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劳务费7.79万元,工会经费4.26万元,费力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8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2万元,固定资产148.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3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8万元,同比减少20.97%,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4.28万元,同比减少2.9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24

25.52

148.33

10.11

0


138.22


13.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