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gaj22/2022-00005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4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公安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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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股级以下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凤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收集、分析和研究反恐怖斗争的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做好涉恐人员的排查控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反恐怖斗争预案,推动反恐怖防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4、领导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中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领导、协调、监督森林公安局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COP15政治安全保卫为主线,全面强化工作措施,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打好政治安全保卫战,全力防范打击各种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全力化解处置各类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年内共上报国保、反恐信息297期,搜集研判预警信息5起,依法监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3家,开展反恐宣传1次、反恐演练3次,完成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备案手续58家,查处违反《反恐法》案件2起;强化矛盾纠纷及信访积案化解,年内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43件,成功化解422件;切实抓好初信初访查处工作,年内共接访办理15件17人,办理上级转办4件,办理互联网信访3件;扎实做好网上维稳工作,对本地17家网站及31个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巡查处置力度。全面加大对微信、QQ、贴吧、微博、论坛、空间、手机APP、搜索引擎等网络及相关报务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涉网违法有害信息。年内共约谈了4个单位,查破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查处2起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上传系统数据3万余条,发现上报政治有害信息1332条。

2、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局656名民(辅)警全年保持高等级勤务模式,认真履行好守护神圣国土的职责使命,切实筑牢凤庆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坚持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重点,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织密边境查缉管控网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日均抽派警力82人参与22个卡点查缉。24小时对出入县境的人员落实“三必查”,重点情况登记造册。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车辆1946202辆次,核查人员3867401人,劝返车辆2623辆,劝返人员5124人;核查上级推送的涉疫人员4126人;查处涉疫违法案件7起;共开展“三查三清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38次,累计出动警力3066人次,清查各类行业场所13591次,采集“一标三实”数据3128条,维护6831条。

3、全力开展强边固防工作。认真开展查隐患强措施固屏障专项行动,全县累计排查6类问题隐患2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抵边打跨行动,共查破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5人,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行政案件70起,抓获违法嫌疑人74人;查获“三非”行政案件9起,遣返“三非外国人”13人,通过“十个一律”惩戒参与偷、引、带人员52人;破获跨境赌博刑事案件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查处行政案件35起,查处违法嫌疑人49人;破获电信诈骗案件4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人,查获“两卡”28张,立案数、损失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破案数、抓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4、全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聚焦公安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年内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4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44人,其中命案2起全破;共查处治安案件950件,抓获处理违法人员1514人;打响打好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年内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6起,其中万克案件2起,团伙案3起,零星贩毒案件20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缴获毒品60.536公斤、涉案车辆5辆,查处吸毒人员124人,收戒吸毒人员100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8人);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挽回经济损失26.71万元;共办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15起,抓获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缴获涉案野生动物活体237(只/头)、制品10件,挽回经济损失114.8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凤庆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9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退休65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4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99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5.16万元,占总收入的97.15%;其他收入228.1万元,占总收入的2.85%。总收入比上年9654.8万元减少1661.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9343.88万元减少1578.72万元,由于一是人员支出比2020年减少342.33万元;二是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及合成作战系统建设经费增加132.45万元;三是疫情卡点工作经费增加105.04万元;四是2020年年末结转结余财政拨款1473.88万元,未被财政收回,计入2020年收入,2021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被财政收回,财政拨款支出数与收入数一致,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82.8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21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4.04万元,占总支出的63.62%;项目支出3,352.68万元,占总支出的36.38%。与2020年支出9058.51万元相比增加158.21万元,由于一是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减少346.29万元;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7.67万元;三是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及合成作战系统建设支出增加132.45万元;四是疫情卡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05.04万元;五是办案业务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6.49万元;六是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72.8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4.04万元。与上年6137.48万元减少273.44万元,由于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46.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72.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2.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2%。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7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0.9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2.68万元。与上年2921.03万元增加431.65万元,由于一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7.67万元;二是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及合成作战系统建设支出增加132.45万元;三是疫情卡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05.04万元;四是办案业务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6.49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支出14.7万元,用于执法办案中心建设;

2、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30.12万元,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等开支;

3、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及合成作战系统相关经费支出132.45万元,用于偿还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及合成作战系统线路租用费欠款;

4、基础设施欠款经费支出388.7万元,用于派出所建设及基础设施改造欠款开支;

5、业务装备费支出208.1万元,用于购置公安业务装备;

6、办案业务费支出398.02万元,用于办理各类案件、国保、反恐等开支;

7、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支出1654.85万元,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支出;

8、禁毒工作经费支出64.7万元,用于开展禁毒工作支出;

9、处置管控疫情查控点工作经费115.58万元,用于疫情卡点工作开支;

10、在押人员生活费、医药费及杂费支出84.37万元,用于支付在押人员生活费、医药费及杂费欠款;

11、2019年派出所建设经费支出50万元,用于支付腰街派出所、诗礼派出所、雪山派出所建设欠款;

12、看守辅警服装、装备经费支出23.35万元,用于支付看守辅警服装、装备购置欠款;

13、重点工作经费支出95.96万元,用于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骗保、反恐等重点工作开支;

14、拘留所建设经费支出30万元,用于支付拘留所建设欠款;

15、省对下公安专项经费支出21.63万元,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16、民警服装经费支出21.15万元,用于购置民警服装开支;

17、国家司法救助经费支出11万元,用于支付案件相关人员补助;

18、市公安局经费补助支出8万元,用于支付基础设施欠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8816.47万元增加117.04万元,由于一是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减少346.29万元;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7.67万元;三是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及合成作战系统建设支出增加132.45万元;四是疫情卡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05.04万元;五是办案业务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6.49万元;六是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31.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89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3999.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6.92万元;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及办案业务支出2594.52万元;业务装备支出274.9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7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5.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24万元;退休人员建房补助1万元;遗嘱生活补助2.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4.0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小于预算数0.14万元,由于过路费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小3.94万元的原因是我局公务接待大部分在县局食堂进行接待,重新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且收取了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费,冲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99.52万元减少35.7万元,下降3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05万元,下降3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10.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购置了两辆公务用车,2021年未购置,过路费也比2020年减少;二是2021年我局公务接待大部分在县局食堂进行接待,重新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且收取了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费,冲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6万元,占90.97%;公务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占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督导及相关部门案件协办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92万元,与上年521.21万元对比增加2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凤山派出所及大寺派出所搬迁投入使用,办公家具购置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公车补贴开支229.5万元;二是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费等办公开支234.7万元;三是办公设备购置82.7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1800.9万元,流动资产2481.96万元,在建工程820.62万元,无形资产1198.37万元,固定资产16120.81万元,其他资产1179.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7.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1项,账面原值267.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表(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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