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行为,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个人主动申请注销的凤庆县诗礼卓美文体用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3日)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电话: 凤庆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电话:0883-4263919。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凤庆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5年8月14日
凤庆县出版物经营许可单位注销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凤庆县诗礼卓美文体用品 | 普美娟 | 凤庆县诗礼乡诗礼村诗礼街 | 新出发(凤)字第530921003号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