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凤庆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7日,8:30—12:00,14:30—18:00。
地点: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由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临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盖章,再由随军家属(随队家属)将证明提交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未就业退役军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退役军人,以及享受过政府政策性安置且在职在编退役军人。未就业退役军人资格复审时需向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退伍证(军官转业证)原件及《临沧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信息审核表》,退伍证(军官转业证)遗失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退役军人本人档案等开具身份证明材料,再由未就业退役军人提供给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大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就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招聘岗位要求须具备等级资格证书的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等级资格证书的,必须签订在2025年8月20日之前提供相关等级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对于2025年毕业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签订在2025年8月20日之前提供相关证书(证件)的承诺书,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证书(证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或不合格的考生,由考生在《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人员需在2025年7月4日下午18:00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后不得反悔。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并做好情况记录。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本年度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5年7月8、9日
(二)体检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一是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凤庆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集中。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暂缓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本年度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要求
考生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执行。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