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要闻
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发布日期:2023-09-21 10:39
作者:气象局
信息来源:气象局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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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

序号

主管部门

主项

子项

办理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是否涉企

是否收费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措施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审批结果类型

法定审批时限

承诺审批时限

公布情况

234

凤庆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凤庆县气象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五、七、八、九、十、十一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计单位人员的资格证原件。3.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

条件型

批文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个工作日

网址:


办事窗口: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实施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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