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凤庆碧桂园小区)
日期:2025-07-17 08:58 作者:罗杉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45次 字体:【

尊敬的凤庆碧桂园小区业主:

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推进凤庆碧桂园小区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本小区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二、办理对象

凤庆碧桂园小区内购买房屋且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业主。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办理地点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五、所需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3. 商品房买卖合同;

4. 购房发票;

5. 契税完税证明;

6.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7.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六、注意事项

1. 业主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完整,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883-4212202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 已办理银行贷款的业主,还需与贷款银行沟通相关事宜,如是否需银行提供相关材料或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等 。

4.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

感谢各位业主的配合与支持,让我们共同推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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