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胜吴户)
发布日期:2024-12-03 13:30 作者:罗杉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40 字体:【

杨胜吴户因保管不善,将云(2018)不动产权第000238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