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凤庆县税务局(代理人:任富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国家税务总局凤庆县税务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凤地许字(97)第23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