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声明(刘强 户)
发布日期:2022-03-09 17:33 作者: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84 字体:【

  刘强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绿茗路东段北侧凤庆恒顺商业广场4幢4-2-7(原4栋6单元),登记证书号:云(2021)凤庆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992号证书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给予公告作废。(代理人:许老师;联系电话:18408852765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码公开 )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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