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金、王奎昌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绿茗路东段北侧凤庆恒顺商业广场6幢4-5-601(原4栋5单元),登记证书号:云(2019)凤庆县不动产权第0001332号证书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给予公告作废。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