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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
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凤庆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是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办理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7个机构和1办,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5号),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为机密,具体内容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政法委机关将围绕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3815”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打牢“五个基础”,全力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推进全县政法工作现代化。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落实“领导包案、网格包保”机制,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确保矛盾隐患妥善化解、重点人员有效稳控、社会环境安全和谐。提高政治警觉,加强重要节庆会议、重大敏感节点安保维稳,落实舆情处置“三同步”机制,积极应对、从容化解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类社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做实做细“5431”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化“无讼村”“无赌村”“无毒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平安创建,整合资源力量合力推动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智慧治理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三下降一扭转”目标任务,在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精准有效普法上着力,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普法质效。
三是全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治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常态化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加大社会面巡逻管控力度,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压实命案防控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开展“强边固防钢铁长城培训工程”培训,建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慧化”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政法服务保障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93112.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93112.5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52108.7元,增长6.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2108.7元,增长6.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时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93112.53元,其中:本年收入4293112.5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93112.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2108.7元,增长6.24%,其中:本年收入增加252108.7元,增长6.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时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93112.5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93112.53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452.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448.7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的增加是由于本年度新增加两名事业人员,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6156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6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15660元主要是信创工作经费用于电脑的采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282971.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事业运行353381.98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办公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5660元,主要用委机关日常运转、综治维稳工作、党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5717.4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90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726.6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9594.3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593.55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88.28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所有人员大病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01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77452.53元,项目支出61566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6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6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用无增减变化,主要由于近年来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相应的接待任务也有所增加,如果接待费用再持续减少将无法满足日常工作中的接待需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我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逐年增加,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领导管理公检法司等部门团结协作、高效统筹,一手抓安全、保稳定,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推动平安凤庆、法治凤庆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严厉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做实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化解。五是开展特殊群体常态化服务管理工作。六是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七是在2023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效上,持续强化专项打击行动。八是组建县、乡两级专项普法工作队,实现普法宣讲包村、联户、到人。九是着力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营造执法为民良好氛围。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努力营造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主要是指用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群体性事件救助等方面的专项经费,由省委政法委根据相关规定对政法部门上报的具体需救助的案件审批后,直接由省财政拨付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实施救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77452.5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及用于机关办公、会议、差旅、培训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36448.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新增加两名事业人员,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47073.7元,其中,流动资产242374.07元,固定资产40268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17.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106.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049.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