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001000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新华彝族苗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华彝族苗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是处理新华乡日常管理工作事务的管理机构,内设13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纪检监察、组织、统计、文化、社保、村镇规划所、农业、林业、水利。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根据2018年度全县部门决算会议精神及要求,强化决算管理,深入领会决算编制要求和填报口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把决算数据审核关,按部门决算要求完成各项决算工作,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不断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预算执行,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着力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健全和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严格“三公”经费控制,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人大、政府、财政、纪检监察、统计、党委、组织、文化、社保、村镇规划所、农业、林业、水利。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编制74人,实有69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6483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4833.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62427.21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102406.17元,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变动较大,其中调走人员6人,考上外市公务员1人;新录用3人,调入3人,导致基本支出变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12001832.31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8212.31元,占总支出的94.89%;项目支出613620元,占总支出的5.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合计11313417.93元,2018年度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688414.38万元,增加了5.7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了212629.28元,2018年人员变动较大,其中调走人员6人,考上外市公务员1人;新录用3人,调入3人,导致基本支出变动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华乡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88212.31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日常支出比2017年增加了475785.1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变动较大,其中调走人员6人,考上外市公务员1人;新录用3人,调入3人,导致基本支出变动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华彝族苗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共600000元,上年结转599009.28元,其中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砚田村上罗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4600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瓦屋村街三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设备采购款)98620元。结余640389.28元,已结转入下年。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了157629.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批准列入项目较上年数额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321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5%。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了530785.1元,增幅为4.86%。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188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7%。比上年同期减少18.19%。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327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比上年同期增9.64%。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15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5%,比上年同期增15.12%。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退休人员以及遗属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8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比上年同期增26.07%。主要用于计生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212类城乡社区支出390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比上年同期增加19.75%。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卫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13类农林水支出228947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比上年同期增加100.58%。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7.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90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比上年同期增加5.38%。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600元,支出决算为235000元,完成预算的9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000元,完成预算的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000元,完成预算的99.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00元,下降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0.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000元,占47.66%;公务接待费支出123000元,占52.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烤烟工作、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烤烟工作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00000元,上年结转599009.28元。主要用于美华村黑河活动场所主体房屋建设和瓦屋村街三活动场所建设,因2018年财政资金紧张,未完全支出。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66%。与上年对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元,减少了400000元。
新华彝族苗族乡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586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5%。与上年对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400990.72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157630元。主要用于瓦屋村街三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款98620元,用于新华乡砚田村上罗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460000元。20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剩余640389.28元,已结转入下年。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754.93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同期减少4.67%,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4.6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33126098.93元,其中,流动资产21394089.8元,固定资产11732009.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69761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6425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3826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66956元,实现资产盘亏处置6695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盘盈房屋3栋2305平方米,价值3428574.1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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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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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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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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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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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3126098.93 |
21394089.8 |
11732009.13 |
9309420.13 |
724972 |
0 |
1697617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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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0917104514758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