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五)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六)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七)指导优待抚恤工作
(八)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九)承担凤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二股室
(一)办公室。
(二)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凤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凤庆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二、一中心
凤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协调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负责协调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军属、烈属、伤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事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荐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三、一站所
凤庆县凤山烈士陵园管理所 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负责烈士褒扬工作,为前来参观祭扫的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服务,认真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绿化美化陵园环境,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