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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开拓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全县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一)持续推进高质量创建,确保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八月回信”核心要义,以“十进”为抓手,高标准打造示范机关、示范社区、示范乡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宗教场所、示范家庭、示范医院以及示范军(警)营、示范景区,深入挖掘我县自身特色亮点,彰显凤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新篇章。
(二)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引导和支持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三)强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落实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以《条例》和《准则》为准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和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督促项目实施点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无,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74万元,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与上年对比增加35.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财政预算行政在职实有人数增加2人人员经费及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5.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5.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无。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无。
与上年对比增加35.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财政预算行政在职实有人数增加2人人员经费及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5.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83.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宗教一网两清单网格员增加,增加人员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部门基本支出“201(类)-23(款)”民族事务支出128.74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7.74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支出1万元;“208(类)-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6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10.7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住房公积金;部门项目支出民族工作专项支出83.1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事项。
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部门政府采购事项。
2022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因公出国(境)无。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无,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不能超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83.10万元,如民族机动金15万元与上年一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与上年一致;文昌阁管理经费9万元与上年一致,宗教团体工作经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4.32万元与上年一致,宗教场所负责人生活补助10.32万元与上年一致,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养老保险补助1.71万元与上年一致, 增加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工作经费及网格员生活补助7.4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文昌阁管护人员补助29.35万元与上年一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增加2人所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9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8万元,固定资产10.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无。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3万元。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0.3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无资产使用收入,其中无出租资产。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