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索引号
mzj333/2024-00099
发布机构
凤庆县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6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7 字体:【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3.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4.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助股、基政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凤庆县殡仪馆

2.凤庆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3.凤庆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凤庆县婚姻集中登记管理中心

5.凤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6.凤庆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社会经济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二是完成招商引资项目。三是民政局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2.各项民政民生兜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城乡低保保障工作。突出做好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二是认真做好特困救助供养工作。三是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注重急难型临时救助的时效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救助平台工作。及时受理平台申请,积极解决申请事项内容,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五是持续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新模式。严格按照《凤庆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精神残疾特困对象集中托管试点工作,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无法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问题,有效防止和减少重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更好地保障特困供养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六是全面落实扶残助残政策。七是落实孤儿救助政策。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补助121人。八是及时发放高龄老人补贴。

3.殡葬改革有序推进。

4.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全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5.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二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完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四是慈善事业助力乡村振兴。

6.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7.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服务。

8.养老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改革。三是做好市政府督办2019年超期未完工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整改。

9.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0.抓实国家安全工作。

11.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二是落实包保责任。

12.全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车1辆、殡仪车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601360.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74816.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43000元,上年结转结余(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3544.85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92%,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救助对象人数增加,县级配套的救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74816.12元,其中:本年收入39274816.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274816.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救助对象人数增加,县级配套的救助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01360.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274816.12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706.92元,与上年对比增幅为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录用1名事业人员和调整行政工资,预算增加了电脑采购款等;项目支出3478310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民政救助对象人数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2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350245.98,主要用于9名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转支出、民政救助对象2024年春节慰问支出;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300元,主要用于采购10台电脑;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985131.23元,主要用于17名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转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09828.2,用于发放19名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069.7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517.77用于缴纳赵爱军、邝雪琴2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29460元,用于发放4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2081001儿童福利11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HIV感染儿童生活补助;2081002老年福利4082378.8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的生活补贴和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08100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43000元,主要用于凤庆县殡仪馆的日常运转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677648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74225.2元,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的低保金;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431322.4元,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48199.2元,用于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1533.6元,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助;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52070元,用于发放小乡干部和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助;2081101行政单位医疗67953.82元,用于缴纳9名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081102事业单位医疗106027.14元,用于缴纳17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08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64.87元,用于缴纳45名行政事业在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2210201住房公积金294053元,用于缴纳26名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年初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部门年初预算暂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殡仪车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规范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和省市两级规定的标准制定我县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二) 残疾人两项补贴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规范城市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五)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HIV儿童生活补助。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六) 小乡干部及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补助。提高村级干部待遇,建立村(社区)干部补贴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关心关爱村(社区)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确保村组干部的待遇按照标准落实到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8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录用事业人员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3104792.43元,其中,流动资产1273856.5元,固定资产35240678.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455875.05元,无形资产32582.82元,其他资产1018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40036.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0753.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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