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要求,凤庆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二级养老机构评审工作。经机构自评、县级考察审核等程序,最终评定勐佑镇敬老院、鲁史镇敬老院、新华乡敬老院为二级养老机构。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庆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反映。
联系电话:0883—4212833;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