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科学技术局)
凤庆县科学技术局
办公室地址:
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会展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期、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4212269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牵头做好企业研发经费(R&D)投入的协调、评估、监管和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列入县科技局的县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负责拟定县级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统筹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定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建立外国专家和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及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做好全县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普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登记和科技统计工作。提出科技扶贫、科技创新引领打造“三张牌”、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科技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等相关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日常运转、政务督办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化、新闻发布、“放管服”、综治维稳、法律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人事、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事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83-4212269

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股。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创新体系建设、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研发经费(R&D)投入的协调、评估、监管和统计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归口管理的“两类”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宣传工作,承担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登记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和选派科技人员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向省、市外国专家管理局申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事项。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可持续实验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总结、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县级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工作,指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普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科技创新引领打造“三张牌”、科技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等工作。组织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国家、省、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83-4217736

凤庆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牵头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划的政策措施。牵头制定我县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围绕凤庆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及企业创新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广泛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各类技术需求,人才和团队需求等信息,发布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采取政府购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企业成果转化需求订单等方式,牵头联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社会机构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重大技术瓶颈和关键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协调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新产品展销;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对成果进行可行性论证,降低成果转化应用风险。积极联系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投融资、贷款资金担保、风险投资评估等服务;结合凤庆实际开展科技招商工作,促成一批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人才和团队、科技项目和资金落地凤庆。积极引导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学研中试基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指导科技转化成果推广、技术市场建设和小微企业孵化等工作,培养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承担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相关形象、统计、宣传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83-421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