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jytyj/2022-00106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12
凤庆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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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000

  凤庆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凤庆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教育局机关设置办公室、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教研室等14个股室,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调整、校园美化绿化等管理指导;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水、电、火、交通、意外伤害等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全县各类大中专招生、初高中招生、成人函授学习、在校生和成人自学考试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的人事调整、工资变更、职务职称晋升、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考核考查、学校领导人员的任免聘用、特岗教师的考核聘用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农村中小学校远程教育项目”的实施、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规划、组织、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学前教育贫困家庭儿童助学金发放等管理指导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年来,局领导班子通过局务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党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凝心聚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讲原则、讲团结、讲民主,坚持重要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持相对分工、绝对协作,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班子定目标、定思路、定任务,成员想措施出办法,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

  三是率先垂范,强化廉洁自律。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班子领导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用勤俭节约的标准谋划工作、推动工作、检验工作。

  2.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

  (1)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党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夯实党建基础。抓实各类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1个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4个县级基层党建示范点。抓牢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创建32个规范化党支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做实思想武装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亮要质量”实践活动。结合示范点创建,由示范点带头做好“三亮要质量”实践活动,以点带面、带动全县开展活动;结合高考中考,党员教师带头示范深入实践“三亮要质量”实践活动。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与领导班子、股室长、教办主任、校园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动员部署工作、亲自上廉政党课,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认真实施《凤庆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严守中小学师德 “十条红线”,做到“十个严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廉洁执教专项整治活动长效机制,抓常抓长,有效遏制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问题,切实增强了以法治校,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 。

  3.紧紧围绕打造“教育强县”目标,全面推动凤庆教育现代化建设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一是创新学校德育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凤庆县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训练,抓实德育载体活动,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法制和国防教育。抓好凤庆县职教中心法制学校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顺利开展。三是切实落实素质教育。持之以恒抓实学校卫生常规管理,认真落实“三个条例”,落实专项经费,开齐上足音、体、美课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全面完成“班改幼”工作,全县187个行政村规划布局独立建制幼儿园186所,基本实现“一村一幼”目标,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96%。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评估验收。三是加快高中教育普及、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凤庆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改扩建高中阶段学校,增配教学资源,扩大招生规模,目前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引导普通高中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学校科学化管理水平、文化品位、办学水平和效益。四是抓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16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制定实施《凤庆县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创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资源教室5个;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4%。五是办好中等职业教育。全面落实招生任务, 2018年,共计1366人报名就读市内职业学校,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广州市相关职业学校就读。六是扎实抓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县内举办的民办教育(含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3)教育精准扶贫有效实施 。一是义务教育精准控辍。压实责任,细化工作程序,狠抓各项控辍保学制度落实。目前,我县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生,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率控制在省、市指标范围之内,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阶巩固率达95.5%的目标。二是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受益学生53000多人。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精准识别。履行教育部门职能职责,专人负责相应信息数据筛查、比对、认定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更改相关信息,确保对象精准。四是资助政策精准落实。依托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整合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源,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类实施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五是认真开展挂钩帮扶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驻村扶贫和 “挂包帮、转走访”等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扶智职能,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00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447人,占全年任务412人的108.5%。六是全员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遍访遍查。10月份,共动员教育系统3600多名教师26600多人次深入到13个乡镇187个村2773个村民小组,真查真访农户101424户,412079人。做到遍访遍查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阶段性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也不少,资助覆盖一个不能少”目标任务。

  (4)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一是全面改薄项目有力实施。2014—2018年“全面改薄”校舍建设开工面积12.97万平方米,占规划数的104.94%,竣工11.17万平方米,占2018年任务数的100.45%,占5年规划数的90.37%。累计完成投资21103.38万元;完成设施设备采购605578台(件、套),完成采购金额8510.44万元,占2018年任务数的133.5%,占5年规划数的120.15%。完成全县初中、小学、高中全面交互式多媒体设备“班班通”;配齐22所初级中学音体美器材和设备,配齐18所初中理化生实验室,中小学计算机教室67间;装备教师用计算机3315台,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一师一机”;配备小学科学器材81套,小学科学实验室81间,中小学图书119.7万册。全力做好云南省教育网络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宽带实现“万兆骨干、千兆到校、百兆到班”。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西南完小建设项目工程已于2018年8月竣工验收,2018年9月开始办学。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共建设洛党镇等四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营盘镇、洛党镇两所中心幼儿园已竣工投入使用,三岔河镇和郭大寨乡两所中心幼儿园进行基础施工。凤庆二中教育现代化项目总建筑面积24100平方米,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2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300万元。三是实施中小学校危房拆除和加固改造。全县累计完成改造2112平方米,全县中小学校不安全校舍实现全部消除,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5)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办学效益。一是认真开展好教育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采取专项督导、综合督导、随机督导的方法,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二是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工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顺利通过国家监测。按照 “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政府保障程度”进行摸底排查,列出短板清单,提出整改计划及措施,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三是认真落实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局领导包片抓校、股室挂钩乡镇制度与督学责任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四是完成第二轮现代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完成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19所(中学7所,小学12所),所有学校都达到合格以上。五是加强教育财务管理。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对学校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义教保障经费、资助经费等内部审计。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六是严格要求开展驻校蹲点工作。研究制定《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驻校蹲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驻校蹲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目前,局机关及各乡镇教办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各层级驻校蹲点工作。

  (6)围绕“两支队伍建设”强基固本 。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2018学年调整乡镇中学校长5名、中层领导13名,调整教育办公室主任1名。二是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均衡配置教师。2018年完成教师交流77人;及时争取补充缺编缺专业的教师77人;积极引进优秀高中教育人才帮扶凤庆,10人已全部上岗。抓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131人。三是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认真遴选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培训,制定《凤庆县教育局2018年新教师培训方案》,抓实新教师岗位培训。通过各类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狠抓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一是以抓常规提升管理质量。坚持把教学管理覆盖到教学的全过程,推进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向精细化管理要质量。2018年全县参考 1625 名考生,一本上线326人,上线率 20.06%;二本上线762 人,上线率 46.89%;总上线率为 99.99%。全县 600 分以上考生109 人,本科上线率及600分以上人数均居8县(区)之首;全县中考平均分428.24分,位居8县(区)第一,语文、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单科平均分均为8县(区)第一;小学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科学、品德与社会单科参考率、平均分均为8县区第一。二是以抓教研提升教学质量。严格按照《凤庆县中小学学科教学研究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学科教学研究工作室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发挥学科教学研究工作室的职能,发挥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加强教学质量诊断检测。认真做好学期、学年教学质量诊断检测工作,做好2018年各行政村(社区)教育质量统计分析工作。四是圆满完成2018年招生考试工作。高质量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成2018年高考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完成443人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8)筑牢安全防线打造平安校园。一是全面落实综合维稳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每一名教职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维稳意识。强化安全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各类灾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技能。三是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治理能力。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抓好学校汛期安全、校方责任险投保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四是全力抓好“三防”建设工作。增加安保投入,加强校园安保建设,配备安保人员,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初步形成了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五是抓好学校食堂食品管理。采取现场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下发了《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凤庆县教育局推行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凤教发〔2018〕154 号文件,全面做好学校食堂“六T” 模式实务管理的推进工作。

  4.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1)狠抓三项指标任务落实。一是抓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投资4225万元,完成调整任务数的105.6%。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资金24965.9785万元,占年初任务数27510万元的90.75%。三是加大力度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16140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1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的108%。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工作。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中共凤庆县教育局党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对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培训。印发《凤庆县教育系统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等意识形态基本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三是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舆论引导。根据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本部门重大主题宣传,配合省、市、县宣传部门做好实地采访调研工作;结合“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以“跨越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新闻宣传。

  (3)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学习,细化分解责任。下发《凤庆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16-2020年)》《凤庆县教育系统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助推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贯彻规划,努力提高法制化水平。制定下发《凤庆县教育系统推进“法制机关”“法制学校”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机关、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学法、用法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三是抓实学校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有机结合。四是全面落实“双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把“双普法”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创新求发展,全面落实“双普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教育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7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2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0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0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960,125,55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125,551.13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15.52%。收入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增加了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57,095,063.33元。其中:基本支出809,851,263.33元,占总支出的94.49%,比上年同期增9.64%;项目支出47,243,800.00元,占总支出的5.51%,比上年同期减47.16%。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为公务员增加了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为项目进度慢,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78,835.5元。比上年同期增6.75%,主要原因教育办公地址搬迁增加了改造和搬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43,8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47.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项目工程进度拨款,工程进度慢项目资金支出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班改幼项目支出410,000.00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支出40,793,800.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西南完小项目)支出1,400,000.00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项目支出1,140,00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支出1,500,000.00元;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凤庆县第二中学项目建设)支出2,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095,063.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3.51%,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58%,比上年同期增66.67%。主要用于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维护费支出。

  2.205类教育支出733,591,54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9%,比上年同期增6.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7,111,119.41元、商品服务支出63,285,332.9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007,794.00元、基本建设支出2,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3,187,302.56元;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59,55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比上年同期增5.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086,99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比上年同期增22.6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213类农林水支出966,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比上年同期增100%。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540,5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比上年同期减77.34%。主要用于县直学校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600.00元,完成预算的87.07%。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5,500.00元,完成预算的8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100.00元,完成预算的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公务用车的使用次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501.95元,下降3.22%。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01.25元,下降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00.70元,下降8.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公务用车的使用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500.00元,占71.95%;公务接待费支出80,100.00元,占28.05%。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5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0.92%。其中:

  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5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0.9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1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8.67%。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100.00元(没有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没有外事接待),接待人次1151人(没有外事接待)。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全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90,000.00元的100%,比上年同期减54.65%。

  教育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年终拨款未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运行维护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78,835.50元,比上年同期增6.75%,主要变动原因教育局机关办公地址搬迁和维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资产总额827,243,624.95元,其中,流动资产47,641,340.5元,固定资产664,975,191.62元,无形资产114,734,259.1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389,689.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358,617.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521.92平方米,账面原值3,030,675.68元;报废报损资产6124项,账面原值1,040,552.62元,没有资产处置收入;没有出租房屋,没有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7243624.95

47641340.50

664975191.62

505857485.19

1547693

157570013.43

114734259.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78,758.10元,比上年同期增32.2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8,5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0,27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56.1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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