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gaj22/2024-00014
发布机构
凤庆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4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班爱华 浏览次数:15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201000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公安局是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公安局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始终以政治安全为首要,不断深化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以及网上斗争,全力提升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能力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具体内容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公安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示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05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0.47万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46万元,占总收入的1.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91万元,下降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05万元,增长3.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5.96万元,下降70.92%。主要原因是:1、2023年因机构改革要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共28人,辅警150人,并入我局,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原因为,2023年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2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3.76万元,占总支出的85.15%;项目支出1369.86万元,占总支出的14.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9.93万元,增长3.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6.64万元,增长41.33%;项目支出减少2016.70万元,下降59.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2023年8月,因机构改革,森林警察大队及交警大队民警28人,辅警150人并入我局,所以人员支出增加;2、2022年辅警经费在项目支出中劳务费核算,2023年根据县财政要求辅警经费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53.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5.73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比2022年减少1988.1万元,减少59.21%,原因为:1、中缅边境立体化防控减少537.22万元;2、辅警经费减少940.98万元;3、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支出减少509.9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相关项目建设支出:二是办案(业务)费支出693.1元;三是(业务)装备费支出88.36元;四是县级财力安排的化债经费287.7万元;四是转移支付禁毒工作经费支出43.73万元;五是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经费支出19.92万元;六是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支出8万元;七是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万元;八是扫黑除恶治乱经费5万元;九是司法救助补助资金8万元;十在押人员、拘留人员及戒毒人员生活经费及医药费50.65万元;十一信创工作经费9.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与上年相比增加258.7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因机构改革,森林警察大队及交警大队民警28人,辅警150人并入我局,所以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09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4%。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3.7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11万元,由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未全部缴纳,欠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3.32万元,由于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减少9.49元,由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万元,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决算为4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决算为7.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决算为4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决算为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2、我局公务接待大部分在县局食堂进行接待,重新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且收取了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费,冲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办案消耗核算在专用材料费中,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我局公务接待大部分在县局食堂进行接待,重新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且收取了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费,冲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治安、禁毒、维稳、国保、反恐等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案件协办、工作调研、专项工作督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7万元,比上年减少33.85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公车补贴开支231.46元;二是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费等办公开支224.37元;三是办公设备购置10.7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677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1.78万元,固定资产12645.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38.2万元,无形资产1034.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8.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3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我局在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年初预算申报各类项目时,提前做好调研,精准测算,科学合理进行绩效评估,据实申报。二是项目实施时,逐项落实到各科所队,强调时间节点,强化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按进度完成。三是实时进行绩效监控管理,以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核心,认真收集数据、分析数据,把数据信息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对项目运行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提高了预算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科学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量化考核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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