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51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分析、研究全县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组织、侦办交通事故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律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管理指导凤庆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16人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0起11人,同比下降21.4%。二是高位统筹谋划。今年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凤庆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职责任务,并与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强化部署推动。紧盯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维稳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敏感节点交通安保工作,今年以来圆满完成各类交安保120余场次,针对季节事故防控特点,分阶段按节点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派出80余批次由大队领导带队的执法小分队,深入各乡镇联合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和派出所共同努力下各派出所的违法查处情况均在全市平均水平(1660起)以上。洛党派出所2903起,雪山派出所2162起,郭大寨派出所2037起,腰街派出所1906起,诗礼派出所1874起,鲁史派出所1789起,凤山派出所1784起,新华派出所1737起,三岔河派出所1719起,小湾派出所1687起,营盘派出所1683起,勐佑派出所1679起,大寺派出所1671起。四是强化协作联动。通过县安委办平台,建立健全以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住建、教育、农机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协同机制。今年以来县安委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14场次,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五是全方位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紧盯“三降一升一个零发生”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攻势,动态清理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排查车辆逾期未报废2819辆,逾期未检验912辆,违法未处理596辆,拆解报废机动车2092辆,约谈道路运输企业8家,依托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全面强化隐患整治。协调推动完成市级挂牌整治隐患路段1处,县级挂牌整治10处,整改完成率达100%。六是全时段严查严管重点交通违法。结合“减量控大”波次行动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双违”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普通国省道专项整治、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等20类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县现场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4441万起,与去年同期查处3.2195万起相比上升255.46%,其中,酒驾醉驾查处519起,无证驾驶查处2978起,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净化。六是强化宣传警示。扎实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和“五大曝光”行动,深入学校、农村、重点单位、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136场次,农村“大喇叭”宣传176次,推送安全提示信息12.8万条,曝光典型事故案例237起,建设行政一栏一标语30处,开展七进宣传1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8万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所、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5个道路交通管理中队(城镇中队、小湾中队,鲁史中队、习谦中队、洛党中队), 情报信息中队、营盘道路交通管理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682234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9727.19元,占总收入的92.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42618.62元,占总收入的7.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80746.98元,下降2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6642.69元,下降6.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614104.29元,下降74.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进行账务调整,纳入非财政拨款收支核算,2022年本单位行政人员调出,财拨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92841.09元。其中:基本支出5536926.4元,占总支出的34.84%;项目支出10355914.69元,占总支出的65.1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95463.88元,下降23.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31218.57元,下降42.73%;项目支出减少764245.31元,下降6.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进行账务调整,纳入非财政拨款收支核算,2022年本单位行政人员调出,财拨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692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2460.63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4465.77元,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55914.69元,其中:项目支出:10019940.79,自有资金项目支出:313113.9元,行政运行项目:228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为确保交警大队机关正常运转需要,办公费支出485747.21元,确保交警大队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邮电费支出100374.65元,确保警务通和政务网等网络正常使用;差旅费支出69621.50元,保障执法人员差旅费;支专用材料费663813.50元,用于确保车管物资成本的正常运行;劳务费支出8755151.46元,用于开支辅警工资;委托业务费支出40000.00元,用于支出案件检验鉴定费;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34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7583.37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28元,确保大队正常运转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972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上年相比减少1425472.82元,下降8.3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初进行账务调整,纳入非财政拨款收支核算,2022年本单位行政人员调出,财拨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424872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其他公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91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9135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8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公共安全(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95.08元,支出决算为21758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583.3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预算,也未发生公务接待,故无公务接待预算及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95.08元,支出决算为21758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8%;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58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82.18元,下降0.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82.18元,下降0.9%;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465.77元,减少43460.16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行政人员调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177185.14元,其中,流动资产878183.71元,固定资产529469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301.5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536.78元,同比减少209536.78元,减少3.2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4150.61元,同比减少554150.61元,减少9.4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78项,账面原值1547046.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自评组织过程,前期准备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组,按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贯彻实施。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2022年,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波次行动中心工作,着力强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科技应用、便民服务、高效保障,坚决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