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slgaj33/2023-00004
发布机构
森林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3-01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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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划归凤庆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凤庆县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习谦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桂花树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聚力主题主线,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紧紧围绕“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工作目标,以最高站位抓部署、最强担当抓履职、最实举措抓落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压实“防风险、保稳定”责任。落实森林警长制,建立由县、乡二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森林警长22人,做到全覆盖。开展重点林区巡查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案件发生、无涉环食药领域重大影响的舆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主业,打击质效有提升。深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明确5个子方面打击重点、目标任务,链条式紧盯推进,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起,同比上升229%,移送起诉15起。抓获犯罪人员41人,同比上升242%。其中破获森林草原类案件39起,同比上升179%;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行动,开展“药剑”行动,破获药品类案件3起,同比上升300%;收缴、扣押疑似假药200余瓶、袋;破获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案件1起,同比上升100%;破获食品类案件3起,同比上升300%。收缴、扣押野生动物200余只头、野生动物制品10余件;收缴非法捕捞的水产品5公斤;查获假冒白象牌食盐2.891吨。完成支队下发案件线索核查53条。

2022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总案件考核任务数34起,完成46起,完成任务数的135%;其中:食品领域任务数3起,完成3起;药品领域任务数2起,完成3起;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领域2起,完成0起;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领域任务数2起,完成1起;森林草原领域任务数25起,完成39起。

(三)以严格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慎终如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规范开展习谦卡点疫情防控工作,从严落实公安机关内部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守牢“外防输入”工作底线。抽调民警参加镇康县“2.23”和临翔“10.3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全队民辅警和家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履行好个人责任,以最严态度、最高标准、最大力度抓好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4.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21万元,主要原因为:1、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在职人员较2022年减少;2、其他收入增加2.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14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在职人员较2021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7.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4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在职人员较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4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经费中,办案业务费预算仅为本及财力安排支出,未含上级补助支出,所以较2022年减少。其他收入支出2.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我单位无其他收入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204)类356.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0.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7.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缴纳;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9.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为:按照财政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深入林区开展宣传,同时做好食药环领域案件查处,确保全县生态良好,群众法律意识增强,违法案件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政法保障经费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9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6万元,固定资产158.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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