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是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着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交通法处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重要任务。
机构情况:现设一个大队机关,下设个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秩序、习谦、鲁史、小湾、营盘、洛党、城镇、情报信息中队10个中队。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2019年以来,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发展思路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将党建与公安交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务促警务,以党风强警风,坚持党建工作引领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并得到市县两级认可。
2.抓实“五大行动”全面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深化源头隐患清零行动,打好“隐患歼灭战”。排查公路危险点(段)330处,并报请县人民政府逐级落实整治责任,消除隐患。对全县涉及接送学生的车辆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排查出全县接送学生的家庭自用车9360辆、社会车辆657辆,并“逐校、逐车、逐人”建立基础台账进行管理;抓实路面秩序净化行动,打好“秩序整治战”;农村安全守护行动,打好“事故防控战”;深化宣传警示曝光,打好“宣传攻势战”;社会协同共治行动,打好“联动共管战”。
3.升级版6231家庭交通安全大行动,延伸交通监管工作新触角绘制一张交通安全防控图,树立“大交通”管理观念;建设一个警示教育室,探索农村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新路子;建立一个微信劝导群,提高群众参与防范能力;研发一个举报交通违法APP,提升人民群众自觉参与自觉监督的意识;发放一封县长签名的信,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制定一个挂包责任,拧紧交通安全阀。
4.“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完成全县8661辆二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在城区新安装3组固定红绿灯和一个简易移动红绿灯;在县城道路上新施划停车泊位3000余个;将城区部分老城区道路新施划交通标志和标线;在城区新规划车辆违停抓拍设备182个点;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暂扣非法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63辆(三轮58辆,四轮5辆)。
5.推进农管信息系统建设及科技设备应用录入机动车46026辆,驾驶人39905人,农村道路245条,交通安全劝导日志23657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8018场次。
6.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办理异地驾驶证审验197人,驾驶证业务20093笔,机动车业务39875笔;开通“交管12123”APP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证等25项互联网服务,互联网面签注册37850余人、预约考试29910人、预选机动车号牌897人,免费提供车辆检验合格标志21874辆;利用交管“12123”办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1390起;推行乡镇社会化机动车检测机构6个。
7.创新举措推行全县重点车辆“挂包”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源头隐患整治,大队制定了《凤庆县公安局重点车辆挂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县8215辆微型面包车、仓栅式货车、轻型普通货车进行任务分解,领导分片、民警辅警包车包人,通过建立挂包微信群进行警示宣传、每月一次电话访谈、建立规范台账档案,最大程度保证重点车型的管控力度。
8.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2019年,大队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单位内部开展充当“保护伞”进行自检自查的同时,组织警力深入客运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修理厂、机动车检测企业、回收报废企业、摩托车销售点、校园周边存在的黑恶线索开展走访排查,走访驾校4个、回收企业2个、车辆检测站1个、单位13个、学校27个、客运企业2个,扫黑除恶治乱成效明显提升。
年内,全县机动车保有量145662辆,驾驶人保有量120832人。全年共查处违法行为48097起。共发生交通事故1774起与去年同期发生2103期相比下降15.64%,其中一般程序处理76起,简易程序处理1698起。死亡15人,与去年同期死亡22人相比下降31.82%;受伤641人与去年同期受伤713人相比下降10.1%;财产损失195.26万元与去年同期财产损失258.56万元相比下降24.48%。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所;
2、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
3、秩序管理中队;
4、城镇中队;
5、习谦中队;
6、鲁史中队;
7、小湾中队;
8、洛党中队;
9、情报信息中队;
10、营盘道路交通管理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4.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36.07%,主要原因:2018年度有财拨提前淘汰黄标车款和取缔正三轮营运载客摩托车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36万元,占总支出的53.18%;项目支出547.97万元,占总支出的46.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5.32%、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4.36%,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少原因:2018年度有财拨提前淘汰黄标车款和取缔正三轮营运载客摩托车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5.3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9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4.3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有财拨提前淘汰黄标车款和取缔正三轮营运载客摩托车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减少42.9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有财拨提前淘汰黄标车款和取缔正三轮营运载客摩托车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协管员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人员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互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万元,超预算2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1万元,超预算23.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初不安排我大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大队年度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年初预算安排的办案业务费支出,年度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在年初预算安排的业务装备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4万元,下降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1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9.54%,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电路租用费、租赁费、公车补贴等日运行的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74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73万元,固定资产1174.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3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