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0000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中共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凤庆”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承担凤庆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凤庆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凤庆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县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负责协调“数字凤庆”建设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督促、检查建设“数字凤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研究“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数字经济投资规模及重点方向安排计划建议。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县级财政资金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项目并牵头组织实施。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和社会股、固定资产投资和行政审批股、县域经济综合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体改法规和信用建设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经贸流通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协调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数字经济与产业发展股(凤庆县数字经济局)、国防动员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凤庆县“十四五”规划,科学提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力争2024年GDP增8%以上。
二是动态优化2024年项目工作计划,着力谋划一批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项目,确保2024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60个以上,年内新开工项目180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15个,力争2024年完成投资增长15%以上。
三是强化资金争取,紧盯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金、国债、贴息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申报,力争2024年争取到各类资金不低于10亿元。
四是持续抓好粮食安全。坚定不移抓好储备、流通、保供稳价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抓好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承储企业严格按照临发改发《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沧市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临沧市地方储备粮规模布局和品种结构的通知》、《凤庆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21〕30号)、《凤庆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凤发改联发〔2021〕5号)和《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批复》(凤政复〔2023〕3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好2024年度储备粮轮换工作。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协调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本局相关股室,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协同联动,主动担当,把工作做好做实做优,共同完成考核任务,力争2024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持续做好储备救灾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继续按照《凤庆县县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物资出入库实行严格审核报批登记入账,对储备库物资陈列进行整理,坚持定点储存、专项管理、无偿使用、保障急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区域内防抗灾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保供能力,确保储得好、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五是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应用发展。持续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优化县与省、市级骨干网络和国家级骨干网络之间的连接,提升骨干传输、数据中心互联、5G承载等网络各环节承载能力,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电网、地下管网等智能化改造。持续推动数据整合及互联互通。县数字经济局统筹推进各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协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畅通市、县两级的数据共享交换渠道,逐步汇集县级已建、新建的应用和数据到凤庆县产业数智中心,实现数据统一上云汇聚;各单位加快拓展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水务应用建设。持续强化项目谋划及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数字经济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策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协助各部门完善符合申报要求的基础材料,积极创造条件使储备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快推进。持续抓好资源经济建设。争取上级投资、通过把资源转化成产业、把资源转化成市场、把资源转化成技术,尽快形成产值,带来增加值、税收,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支撑GDP增长。做强生产链,加强重点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实施原料聚集型、拉动型、配套型、保障型项目,进行产业链精准招商,聚力打造产业集群。同时,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系统整合产业链各环节,优化配置产业资源,引导企业错位发展、避免产品同质化竞争,持续推动产业链迭代升级。
六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桃花光伏发电项目、勐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雪山镇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工建设,并认真服务和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网投产。持续谋划、做实项目的前期工作,特别是前期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确保一旦指标下达便能迅速开工建设。持续加强向上对接汇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指标。
七是持续抓好“绿美凤庆”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大力发展绿美产业,加快补齐以绿化美化为基础的“绿美+”经济全产业链,通过绿美产业带动其他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推选出一批公众认可度高的城乡绿化美化样板,加大宣传报道,进行示范推广,建成绿美乡镇2个、绿美社区点位34个、绿美村庄275个、绿美河湖33个、绿美校园30所,绿美公路达644.7公里,争创省级绿美标杆典型示范18个。巩固绿美城市创建成果,城市绿地率达40.87%、绿化覆盖率达42.97%。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建设美丽凤庆。
八是统筹推进“五城共建”。持续提升“五大体系”。进一步做实责任体系,将创建任务按年分解、按月调度,自上而下打通“五城共建”责任链条。进一步提升动员体系,依托“两网融合”,采取“机关党建”+“社区党建”的方式,统筹推进一体化集成、智能化研判、网格化联动、社会化动员、制度化运行的“五化”动员体系,不断推进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投入体系,深化推行专债投入扶持、项目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贷款支持、动员全民参与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投资机制,强化向上争取、地方财政配套、精准对接招商、深化政银企合作、拓宽民间资本领域等方式,为“五城共建”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健全要素保障体系,充实联审联批工作领导机构,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限期办理制度和督办制度,强化决策、执行、监督的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督办考核体系,建立督查工作台账、设立干部实绩评价记录、完善督促检查问责办法和健全选人用人制度的工作落实机制,常态化推进“五城共建”督查问效工作。持续抓好对标补短。坚决把补短强弱工作贯穿于“五城共建”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为目标,结合全县“五城共建”实施方案,对标指标体系,锚定补短目标,全面梳理任务清单,做到年度有计划、月度有攻坚、项目有推动、短板有提升,全力把城市建设、项目推进、社会民生、公共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抓的更紧更实,确保各类弱项指标全面完成补短。持续抓好精细管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按照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坚持综合管理、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并举,重点从管理、制度、手段、共治等方面着力,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机制体制和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力争到“十四五”末,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获得国家文明城市提名。
九是统筹深化改革、信用建设、环境保护、价格管理、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国防动员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各项责任目标和中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53882.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53882.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6328197.65元减少了74315.58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53882.07元,其中:本年收入6253882.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53882.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6328197.65元减少了74315.58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53882.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53882.07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402.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704.4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084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02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401款”支出3272618.62元,主要反映发改的行政运行支出;“2010450款”支出634354.73元,主要反映发改的事业运行支出;“2010499款”支出246980元,主要反映“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030603款”支出20000元,主要反映国防教育综合宣传活动专项经费支出;“2080501款”支出687853.2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支出;“2080505款”支出494442.24元,主要反映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款”支出44088元,主要反映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2101101款”支出184499.75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款”支出34909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款”支出21804.53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款”支出370832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220199款”支出105000元、“2220401款”支出136500元,主要反映粮油事务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减少1.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1.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通过储备并做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4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000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000000元。
(二)凤庆县成品粮储备费用补贴绩效目标:完成成品粮储备910吨。
(三)凤庆县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补资金绩效目标:建成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5个,全县形成以县级粮食应急供应配送点为骨干,覆盖乡镇的城乡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为基础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2257元,比上年的481676元对比减少49419元。减少原因是2023年行政人员退休4人,导致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464927.28元,其中,流动资产5159071.18元,固定资产30585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