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zj333/2022-00263
发布机构
凤庆县财政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4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财政局 浏览次数:1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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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7.负责办理县本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8.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0.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2.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全县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批全县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13.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14.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等工作;负责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 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 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 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财源培植,狠抓税费征管

  一是举全县之力狠抓财政收入,编制下发2019年财政收支高开稳走实现稳增长保障方案、2019年一季度财政收支高开稳走实现“开门红”保障方案及各季度财政收支目标实现稳增长保障方案,分别将财源建设任务分解到重点产业、行业及项目,分解具体责任到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全县齐抓共管合力,实行财源目标倒逼。二是全面开展寻找税源增长点行动,编制印发“寻找税收增长点”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分析税源管理薄弱环节,查准问题,补齐短板,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双提高。三是积极开展行业税费整治,编制下发加强砂石砖瓦行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加强砂石、砖瓦企业信息化监控管理为主要抓手,确保税费应收尽收。四是创新举措抓细抓小,杜绝税费跑冒滴漏;强化财政资金支付源头管控,实行以票控税,最大限度压减预拨款支付比例,加快资金支付报账核算;按月清收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健全完善税费信息共享机制,合力推进税费及时足额缴纳,严控新增欠缴税费。五是全县齐抓共管财源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财源目标倒逼工作成效逐渐凸显,财源建设与全县全面发展的良性互动基本形成。

  2.强化向上争资,狠抓财政支出

  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坚持部门合力联动,攻克经济下行压力,抢抓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及其他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做大支出财力盘子。

  3.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障能力

  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足额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机构运转支出、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基本民生支出及其他刚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民生政策。

  4.强化职能落实,提升管理水平

  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广财政资金综合监管平台;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考核;推进实现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规范、全覆盖。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积极推进政府性债务债券置换工作,进一步提升债务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凤庆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凤庆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债务风险防控举措,积极清理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将隐性债务全部纳入系统管控,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5.完善监管机制,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行、监管并重”要求,加大对“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财政支出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强化对各预算单位财务账制核算资料的依法审查工作,持续开展整治预算单位财政财务和民生重点项目资金以及财政存量资金的清查治理,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6.践行“三严三实”,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局班子领导坚持以打造务实高效廉洁型财政机关为目标,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抓班子、带队伍,财政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有力地推进了财政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凤庆县财政局设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

  1.办公室。综合办理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 会务、督办、机要、宣传和意识形态、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拟订有关综合性文字资料;参与财政政策研究和相关调研;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基层文明建设;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深化财税改革办、政府采购管理办负责财政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其它综合性财政管理事务。负责研究重要财税改革方案、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重大财经专题;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涉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收入分配、国有资源管理、住房改革、彩票管理、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管相关财政资金;承担全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和县财政局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拟订县级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审核全县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批全县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全县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非税收入管理股。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实施办法;管理全县财 政票据;负责县级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法制税政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股。负责对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和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审查;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推进和指导;负责承办局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配合局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承担局机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和文件汇编工作;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负责调研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重点税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全县财政系统依法理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拟定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方面运用的建议;组织开展中期绩效评估,提出有关政策完善或退出的具体建议。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重点工作业务督办;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局内各股室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 任务。

  5.预算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和中长期财政政策,会同相关股室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拟定我县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负责办理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和市对县的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汇总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并根据人大批准组织预算批复工作,牵头负责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编制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年度预算平衡;承担归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负责拟订和完善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清理、统计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县本级债务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全县债务预算的编审汇总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债券管理、额度争取、资金安排;负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建议;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工 作;负责县级财政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工作;承办其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国库股。负责实施预算的执行和分析预测。负责拟订并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实施财政总会计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管理县级国库资金,负责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工作;开展县级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工作;管理县级财政资金专户,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审批和备案;负责县级财政总会计核算,编审上报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公开相关信息;汇总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协调财税库银联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经济建设股。归口管理基本建设、工业(企业)发展等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市场调控;参与制定政府投资、 产业政策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政府投资财政管理及制订支持产业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制定经济安全战略,实施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的财政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文教行政股。归口管理党政机关、公共安全部门、群团组织等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拟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负责办理驻凤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归口管理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 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监管工作;承担科技资金协调机制的综合统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社会保障股。归口管理社保、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 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资源环境股。归口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牵头生态文明财政制度建设,实施促进节能减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农业农村股。归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管理和分配相关领域财政支农转移支付、支农惠农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拟订资金管理办法和细则,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参 与农业农村发展重大政策研究,配合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成效机制;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涉外金融股。负责联系全县商贸流通等部门预算及其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承担全县对外合作方面的财政管理以及承担全县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监管方面的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工作;研究地方金融企业财税政策;按照规定管理财政贴息、补贴、风险补偿、奖励等政策性金融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负责民贸民品贷 款优惠利差补贴管理工作;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筛选 PPP 项目,完善统计制度等工作;承担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贷款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涉外综合研究;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申报、使用、偿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有关财经合作事项;承担国际区域合作中相关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的申报、使用、偿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核销等工作,负责管理地方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审批、核销手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县内金融机构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调查分析全县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县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协助做好全县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县内金融秩序;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县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组织推进县内资本市场建设,负责县内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引导、促进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协调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负责银企对接工作,负责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负责推进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资产管理和信息数据股。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拟定和实施国有资本管理政策、规则和制度;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草案;拟订和组织实施县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县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县级财政信息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检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运维和技术服务;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会计股。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并监督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管理和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乡镇财务管理并组织乡镇年度预决算编审工作;负责乡镇各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并适时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乡镇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核算;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项目效益考核;指导乡镇财政所相关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做好乡镇财政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国资委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党组织由县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市在凤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党组织由县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市在凤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统计等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和党组织由县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 省在凤企业及其它企业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企业党组织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和党组织由县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在凤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考察推荐所监管企业董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向县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探索市场化选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统计财务监督管理股。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 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负责监测和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财务重大问题,履行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中介机构开展所监管企业的资产、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 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 体水平;负责依据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工作,审核认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并提出评价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7.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承办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研究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协调县属监管企业的法律事务;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的综合研究,收集、整理重要信息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战略框架和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组建、重组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等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28.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工资支出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42万元,占总支出的75.63%;项目支出295.94万元,占总支出的24.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09.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4.6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财政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918.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1.04%。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凤财库发〔2019〕1号2018额度结余-财政一体化网络及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使用费使用费3.09万元;2、凤财预发〔2019〕23号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维护及工作经费75.00万元;3、凤财预发〔2019〕23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4、凤财预发〔2019〕23号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培训费46.97万元;5、凤财行追〔2019〕31号珠心算、代理记账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经费6.60万元;6、凤财预发〔2019〕23号财政一体化网络及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使用费75.00万元;7、凤财预发〔2019〕23号财政资金监管平台使用费及专网使用费12.42万元;8、凤财预发〔2019〕23号珠心算培训经费3.00万元;9、凤财库发〔2019〕1号2018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1.00万元;10、凤财行追〔2019〕22号2019年珠心算工作经费5.00万元;11、凤财行追〔2019〕53号2019年上半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17.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比上年同期减少1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2%,比上年同期减少15.7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比上年同期减少17.85%。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比上年同期增8.2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比上年同期减少1.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2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预算的40.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实有车辆为1辆,车辆使用频率较上年底;二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8.31万元,下降7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2万元,下降5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8万元,下降82.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占34.84%;公务接待费支出5.22万元,占65.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8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无变化,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8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84%。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84%,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系统上级单位工作指导、查检、验收、学习交流等财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22.67%,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25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0.30万元、邮电费1.41万元、差旅费1.06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8.77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9.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87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庆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95.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8.26万元,固定资产307.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8.4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6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801111

  附件:凤庆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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