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凤庆县2025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消费支出活力增强
日期:2025-07-30 16:41 作者:辉盈利 来源:国家统计局凤庆调查队 浏览:92次 字体:【

2025年上半年,凤庆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消费市场活力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成果更公平、更充分地惠及广大群众,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全体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25年上半年,凤庆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3元,比全国21480元低9767元、比全省15050元低2977元、比全市11971元高102元,全省排第89、全市排第4;增幅4.6%,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0.4个百分点,全省排第91、全市排第6,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1.5个百分点。

二、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实现平稳运行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12元,比全国28844元低11732元、比全省23789元低6677元、比全市17074元高38元,全省排第113、全市排第4;增幅3.8%,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2个百分点、低于全市0.1个百分点,全省排第79、全市排第5,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1.9个百分点。

二、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势放缓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2元,比全国11936元低2884元、比全省7972元高1080元、比全市8992元高60元,全省排第70、全市排第3;增幅5.5%,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7个百分点,全省排第106、全市排第7,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1.2个百分点。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2025年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1.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1.92:1缩小为1.89:1。

四、居民消费支出实现稳中提质

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390元,比全国14309元低4919元、比全省11255元低1865元、比全市9334元高56元,全省排第76、全市排第4;增幅4.8%,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全省排第33、全市排第4,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1.2个百分点。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641元,比全国17545元低5904元、比全省15348元低3707元、比全市11685元低44元,全省排第91、全市排第4;增幅3.1%,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全省排第9、全市排第1,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2.2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支出8040元,比全国9733元低1693元、比全省7940元高100元、比全市7961元高79元,全省排第60、全市排第3;增幅6.4%,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3个百分点、低于全市0.5个百分点,全省排第75、全市排第6,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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